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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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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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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专2019年扩招单招章程

时间: 2019-09-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777 收藏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扩招
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1

第六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雪枫西路1106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校概况: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以西医为主体、中医为特色,医护药技多科并举的办学格局。
     学校占地面积1316亩,校舍建筑面积51.4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3亿元,图书馆总藏书173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21万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余种。学校有教职工3000余人(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专任教师86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483人,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位的教师430人。学校设有14个教学系(部、院),开设有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药学、医学影像技术等20个专业,生源遍布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
     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教育理念,经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哈森大学合作举办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与日本大阪滋庆学园合作举办护理专业(国际护理方向),与菲律宾伊密里欧学院合作举办护理、药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学计划由我校和国外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课程由外方教授来校授课,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可获得南阳医专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同时获得国外合作院校所修专业学分,可申请到国外继续深造或就业。
     学校建有三所直属附属医院,规模床位3300张。三所附院均建有较为完备的实训场地和示教系统,承担着全部临床教学任务,市内外设立105个临床教学医院,为学生临床教学和见习、实习提供了有力保证。学校秉承“崇仁、厚德、恒志、精术”的校训,致力于“仲景”品牌的培育,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仲景学子”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学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成立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秘书组、命题考务组、录检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与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2.已参加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9年扩招单独招生计划131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学费(元/年)

计划

计划分类

中医养生保健

专科

三年

4400

40

全日制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专科

三年

4400

40

全日制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护理方向)

专科

三年

12000

51

全日制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报考我校扩招单招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2019年9月6日12:00至9月9日12:00网上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调剂专业,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最多可进行两次志愿修改,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6239

(二)网上确认

考生于2019年9月15日至9月16日登陆南阳医专(http://www.nymc.edu.cn/)网站进行网上确认。未能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请查看南阳医专招生网相关说明后,到学校招生办现场确认。

(三)名单公示及领取扩招单招准考证

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2019年9月19日学校公示参加扩招单招的考生名单,公示网址是:http://www.nymc.edu.cn/

2019年9月19日—9月20日,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签字确认,领取扩招单招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2019年9月21日

(五)体检时间

考生参加2019年扩招单招考试后,必须于2019年9月22日到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第五章、命题、考试和评卷

第十五条命题

(一)命题依据

高职单招试卷命题依据:文化课参照《高中阶段文化课课标要求》命题;技能测试按照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进行测试。在考查考生文化课掌握程度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的掌握能力。

(二)命题原则

1.基础性原则。考试注重考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重点考查考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时不出偏题和怪题。

2.科学性原则。试题力求符合考试大纲的要求,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试卷结构合理规范,难易度分值比例恰当;试题内容科学严谨,文字材料简洁明确;参考答案合理准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

3.时代性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命题理念,命题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专业与社会的联系,贴近考生的在校学习的实际。

4.公平性原则。命题力求考试的公正、公平性。

(三)考试目标要求

高职单招考试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应用(包括评价、探究和写作)四种能力。

(四)考试内容

考试大纲及教材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考试

(一)考试形式

1.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

卷面分数: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00分。

2.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分数100分。

(二)考试时间:

语文100分钟;数学100分钟;英语9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5分钟。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扩招单招考试时间表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9年9月21日上午

语文

8:00—9:40

英语

10:00—11:30

2019年9月21日下午

数学

15:00—16:40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7: 00开始

第十七条评卷

评卷采用全封闭式、流水作业评卷。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文化基础综合成绩(占8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20 %)之和即为总成绩。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三)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对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本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第七章    新生资格复查、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扩招单招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学校2019年普通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暂定为:44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专业学费标准暂定为:12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700元/人·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利用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生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待遇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二十五条监督机制

为保证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厅双重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扩招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负责。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雪枫西路1106号邮编:473061

电话:0377-63526359 0377-63526059

学校网址:http://www.nym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ymc.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