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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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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3-58418666,023-584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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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754 收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1号)及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2755。

  第四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88年,原名重庆电子工程专修学院;1998年东迁万州,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65号)批准、教育部(教发函[2001]146号)公布备案,成立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学院地址:金龙校区: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天城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巨人路1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学院位于三峡库区腹心——万州,占地面积625亩,分设二个校区,即金龙校区、天城校区,各校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学院建筑面积231814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12067平方米,学生宿舍59100余平方米,有校内实习实训场所41个,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119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97万元,图书馆藏书53.5.万册。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91人,兼职教师6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142人;专任教师具有双师素质者278人;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含在读)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者67人,其中博士5人。学院是:

  ★国家紧缺人才培养院校

  ★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机构

  ★IBM教育培养计划重庆认证考试中心

  ★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著名高职院校

  ★国家高职高专“十一.五”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承担院校

  第三章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0年我院36个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270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类别 专业及方向 科 类 招生计划 学制(年)
财经类 经济信息管理(物流管理方向) 文、理科 80 3
经济信息管理(现代管理与会计方向) 文、理科 120 3
营销与策划 文、理科 100 2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理科 140 3
工商管理类 电子商务(客户管理方向) 文、理科 80 3
电子商务(对外经济与贸易方向) 文、理科 80 3
电子商务(商务平台运营与推广方向) 文、理科 80 3
国际商务(国际物流与报关方向) 文、理科 80 3
商务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方向) 文、理科 60 3
商务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文、理科 60 3
商务管理(物业管理方向) 文、理科 60 3
机械制造类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工业设计方向) 文、理科 60 3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方向) 理科 60 3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模具方向) 理科 80 3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数控方向) 理科 120 3
计算机类 计算机信息管理(ERP运营与管理方向) 文、理科 60 3
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站开发与管理方向) 文、理科 60 3
软件技术(外包软件开发.NET方向) 理科 80 3
软件技术(外包软件开发JAVA方向) 理科 80 3
软件技术(智能设备软件开发方向) 理科 70 3
软件技术(游戏方向) 理科 70 3
计算机控制技术(自动控制方向) 理科 60 3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方向) 理科 60 3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系统管理方向) 理科 60 3
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网络方向) 理科 60 3
计算机系统维护 文、理科 60 3
通信类 计算机通信(交换网络方向) 理科 50 3
计算机通信(通信服务方向) 理科 50 3
移动通信技术(3G方向) 理科 100 3
文秘类 商务英语(涉外文秘方向) 文、理科 60 3
艺术类 电脑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文、理、艺术类 60 3
电脑艺术设计(影视设计与制作方向) 文、理、艺术类 60 3
动漫设计与制作(二维动画设计方向) 文、理、艺术类 80 3
动漫设计与制作(三维动画设计方向) 文、理、艺术类 100 3
广告设计与制作 文、理、艺术类 60 3
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方向) 文、理、艺术类 100 3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或考试院(中心)公布计划的刊物。  

  第四章录取规则、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九条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

  4、调档比例为1:1.2;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6、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8、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录取认定各省(市)的专业联考成绩。

  第十条学费标准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9〕249号)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同的专业,学费标准为5800元-7500元/年·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随同各省(市)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公布)。

  2、住宿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33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及渝价[2006]306号核定的标准执行,不同住宿标准,住宿费为500元/年·生(普通间)、800元/年·生(学生公寓八人间)、1000元/年·生(学生公寓六人间)。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

  毕业生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根据重庆市“专升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院支持和鼓励学生“专升本”。

  第十二条助学保障

  奖学金制度和贫困生助学金: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可以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同时,学院还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三条监督机制

  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监督电话(023)58418888。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3)58418666传真:(023)58418888

  学院网址:http://www.cqeec.comEmailzsb@cqeec.com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