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普高类、中职类中的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高职“三·二分段制”转段招生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我院《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方案》等文件执行。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
第八条 学院简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我院师资力量雄厚,专业课教师大部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和丰富的从业经历,聘任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知名企业的专家学者、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我院专业设置紧密围绕服务城乡建设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打造建筑工程技术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与规划类、交通与市政工程类、机电与车辆工程类五大专业集群,办学特色优势明显。先后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铁路成都局有限公司(原成都铁路局)、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维特根(中国)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交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企业深度合作。
第九条 办学优势:
★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 山地城市智能道路检测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
★ 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推广中心
★ 重庆市建筑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
★ 与澳大利亚高登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牵头成立“重庆建设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
★ 重庆市“文明单位”
★ 重庆市教委“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先进单位”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设置“普高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市教委批准,我院与重庆文理学院合作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面向普通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高职(专科)阶段3年在我院就读,经转段考核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2年在对应本科院校就读。
2019年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院校及专业
高职(专科)院校及专业 | 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 | ||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重庆文理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高职专科: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类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对口高职: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我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专业介绍登录我院官网(www.cqjzc.edu.cn)查询。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市教育考试院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四条 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五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按规定登录www.cqksy.cn(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者www.cqzk.com.cn(重庆招考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满分75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50分 | 2019年3月16日至17日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文/理)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技术科目测试 |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 300分 |
(二)中职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两部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00分 | 2019年3月16日上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 | 100分 | |||
英语 | 100分 | |||
职业技能测试 | 专业综合理论 | 200分 | 2019年3月16日下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专业技能 | 250分 | 2019年3月9日至10日 (详见准考证) | 考点院校 (详见准考证) |
第十七条 免试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我院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八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3月底(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成绩。
第十九条 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二十条 划线:市教委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第七章 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志愿设置:
(一)普高类: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二)中职类:按科类分别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第二十二条 志愿填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进行志愿填报。
第二十三条 填报提醒:
(一)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为提高被我院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院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类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四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五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院遵循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院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院。
3.阅档原则:
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标准执行。根据企业相关岗位情况,以下专业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史、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要求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史、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无色盲、色弱。
(4)室内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我院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录取原则: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普高类: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普高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
中职类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六条 录取查询: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录取结束后在我院官网上公布各类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考生待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下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升入本科院校时,只能升入对应本科专业)。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第二十八条 学历证书:我院在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录取的“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学生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学生通过考核升入本科并完成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由相应本科院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第二十九条 助学保障:为保障每个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我院构建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和“绿色通道”学生资助体系,形成国家、学校、社会多格局、多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模式。
第三十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我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我院的合法权益。电话:023-61752255(仅限投诉举报),邮箱:CQ61968115@126.com。
(二)招生服务:
招生咨询电话:023-61968166,61968188,61968136
学院网址:www.cqjzc.edu.cn
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
邮政编码:40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