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 2019 年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类院校,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 1912 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 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会主席, 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1922 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专科学校于 1952 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
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社桥。合并工作于 12 月 8 日完成,从
此,这一天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校庆日。1958 年华东艺专迁校南京,址于丁家桥。同年 6 月更名为南京艺术专科学校。1959 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学制改为四年,从而完成了学校的本科建制。1967 年迁址南京市虎踞北路 15 号。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校占地 700 余亩,校舍面积 30 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近 1100 人,在校生 10000 余名,
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 1500 余名。学校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电影电视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人文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产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14 个二级院所。
南京艺术学院是全国唯一拥有艺术学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艺术院校。2017 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五个一级学科全部进入前三等级,跻身全国前六。其中,美术学获 A 级,全国高校并列第三;音乐与舞蹈学获 A-级,全国高校并列第四;设计学获 A-级,全国高校并列第五;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获 B+级,全国高校并列第六;A 类学科达到学校总数的 60%,居全省第一;四个学科江苏省排名第一。五个一级学科全部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三期项目,公共管理获批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在教育部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排名中,我校排名全国第二。
近年来,学校积极投入国家和地方文化建设,紫金文创研究院在全国高校智库百强榜中获评 A 级;积极参与南京地铁公共艺术创作、南京青奥会开闭幕式演出;高质量完成国家公祭鼎、亚投行新标徽和标志物、世界语言大会视觉系统、江苏发展大会会标和 2018 世界羽
毛球锦标赛标志等设计任务;学校美术馆成为学校艺术教育和展示的重要窗口;学校 520 毕业展演嘉年华成为最具广泛影响力的公共文化艺术活动。学校在全国美展、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舞蹈展演、全国青少年民族乐器教育教学展演、电视飞天奖和金鹰奖等重要赛事展演中,均取得了十分优异的成绩。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2018 年,学校召开了第十次党代会,朝着新时代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综合性艺术大学奋斗目标迈进,不断开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是新时代南京艺术学院再创事业辉煌的战略目标。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学校要彰显“中国特色”、追求“国际一流”、突出“综合优势”。未来,南京艺术学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定位,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坚定方向坚守初心,聚焦育人聚力创新,全面构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六大体系”,凝心聚力、继往开来,奋力谱写百年南艺新篇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 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 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 1.70 米以上、女身高 1.60 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 1.73 米以上、女
身高 1.63 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 1.75 米以上、女身高 1.65 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二、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对口单招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报考其他学院的音乐学(师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英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专业统考。
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广告学、艺术史论、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 类(非艺术类)或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江苏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 依据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于 2018 年 12 月 20—31 日(网上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 0:00—4:00)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也可根据页面提示,扫描二维码,使用微信平台进行报名、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缴费成功后,无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所报专业开考前一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开考前一天考生可来校查看考场区域,并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有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于 2019 年 1 月 7-9 日先网上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1 月 10 日至所报专业开考前一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有面试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专业考试指定信息确认点候考,并进行考试。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省考试院发给的《江苏省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南艺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8:00,逾期不予补报
(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 2019
年 1 月 9 日 18:00,报考专业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报考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美术专业江苏省统考,且成绩达江苏省艺术本科(美术统考)省控线,否则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④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计算机作曲、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音乐专业江苏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⑤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江苏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⑥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的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
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工艺美术、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专业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江苏省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中一个专业,默认两个专业兼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区分报考。
2、外省考生
①我校除南艺校内考点外,部分专业在外省设有专业考点,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 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以及各考点的相关规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凡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②报考南京艺术学院的外省考生,如选择在南艺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必须远程网上 报名,考生于 2018 年 12 月 20—31 日(网上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 0:00—4:00) 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也可根据页面提示,扫描二维码,使用微信平台进行报名、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缴费成功后,无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所报专业开考前一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开考前一天考生可来校查看考场区域,并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有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须于 2019 年 1 月 7-9 日先网上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
1 月 10 日至所报专业开考前一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有面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专业考试指定信息确认点候考,并进行考试。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
如选择校外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必须按所选择考点规定的时间、报名方式等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南艺校内考点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8:00, 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 2019 年 1 月 9 日 18:00,报考专业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河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只能在石家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④根据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湖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长沙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长沙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长沙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湖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⑤根据甘肃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甘肃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兰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兰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兰州考点的专业,只允许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⑥根据福建省考试院有关规定,福建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福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福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福州考点的专业,只允许福建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⑦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山西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山西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山西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山西考点的专业,只允许山西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报考。
⑧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山东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青岛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青岛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青岛考点的专业,只允许山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⑨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湖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武汉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武汉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我校设在武汉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湖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⑩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河南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郑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郑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郑州考点的专业,只允许河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⑾安徽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合肥考点的专业,只能在合肥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我校设在合肥考点的专业,只允许安徽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点参加考试。
⑿浙江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杭州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杭州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⒀四川考生凡报考我校设在成都考点的专业,只能在成都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⒁我校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⒂我校各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只接受汉语言考生报考。
3、各省考试院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有政策要求,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 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4、考试交验的材料
①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
5、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教学单位 | 专业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名额 | 专业考试类型 |
录取办法(摘要) |
备注 |
美术学院 |
01 |
绘画 |
4 年 |
100 |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
江苏:文化分、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省美术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0%,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 |
02 |
中国画 |
4 年 |
30 | ||||
03 |
雕塑 |
5 年 |
20 | ||||
04 |
书法学 |
4 年 |
20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按文化分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 ||
05 |
美术学 |
4 年 |
35 |
专业免试 |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
06 | 美术学(书画鉴定) | 4 年 | 20 | ||||
设计学院 | 07 | 公共艺术 | 4 年 | 30 |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
江苏:文化分、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省美术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0%,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 |
08 | 环境设计 | 4 年 | 70 | ||||
09 |
视觉传达设计 |
4 年 |
80 | ||||
1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年 | 30 | ||||
11 |
工艺美术 |
4 年 |
120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省美术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校考专业合格,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省美术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0%,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 ||
12 |
艺术设计学 |
4 年 |
30 |
专业免试 |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工业设计学院 |
13 |
产品设计 |
4 年 |
85 |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
江苏:文化分、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公办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省美术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0%,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 |
14 |
艺术与科技 |
4 年 |
55 | ||||
音乐学院 | 15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4 年 | 24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江苏省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 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0+15)校考专业省控线,按校考专业分录取外省:省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 |
16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4 年 | 30 |
招收乐器种类附后 | |||
17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4 年 |
40 | ||||
18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 演奏) | 4 年 | 18 | ||||
19 | 音乐表演(音乐剧) | 4 年 | 18 | ||||
2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年 | 8 | ||||
2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4 年 |
2 | ||||
22 |
音乐学 |
5 年 |
14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江苏省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按文化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省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按文化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 ,
| |
23 |
音乐学(师范) |
4 年 |
26 |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 江苏:文化分、省音乐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省音乐统考专业分录取 外省:省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按文化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 ||
流行音乐学院 |
24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4 年 |
34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江苏省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0+15)校考专业省控线,按校考专业分录取外省:省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
, |
25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4 年 |
36 |
招收乐器种类附后 | |||
26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4 年 |
10 | ||||
27 |
音乐学(音乐传播) |
4 年 |
30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江苏省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达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按文化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省音乐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按文化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
,
| |
28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4 年 |
30 |
电影电视学院 |
29 |
表演 |
4 年 |
30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 |
3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年 |
30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 ||
31 |
戏剧影视导演 |
4 年 |
12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 ||
32 |
戏剧影视文学 |
4 年 |
22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90%,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90%,按文化分录取 | ||
33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
4 年 |
22 |
省统考、校考 | |||
34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年 |
14 |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
江苏:文化分、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省美术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0%,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 ||
舞蹈学院 |
35 |
舞蹈表演 |
4 年 |
88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5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5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 |
36 |
舞蹈编导 |
4 年 |
28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6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 ||
37 |
舞蹈学(师范) |
4 年 |
24 | ||||
38 |
舞蹈学 |
4 年 |
20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
传媒学院 |
39 |
广播电视编导 |
4 年 |
56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90%,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90%,按文化分录取 | |
40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 年 |
28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90%,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90%,按文化分录取 | ||
41 |
录音艺术 |
4 年 |
24 |
省统考、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80%,按校考专业分录取 | ||
42 |
摄影 |
4 年 |
25 |
江苏:省统考 外省:省统考、校考 |
江苏:文化分、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省美术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70%,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计算公式见表后标注) | ||
43 |
动画 |
4 年 |
57 | ||||
44 |
数字媒体艺术 |
4 年 |
50 | ||||
45 |
广告学 |
4 年 |
20 |
专业免试 |
按江苏省普通类本科文科或理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
46 |
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 |
4 年 |
50 |
江苏:省统考 | 江苏:文化分、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 ||
47 |
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 |
4 年 |
50 |
江苏:省统考、校考 |
江苏: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90%,按文化分录取 | ||
48 |
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 |
4 年 |
50 |
江苏:校考 |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90%,按文化分录取 | ||
人文学院 |
49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4 年 |
45 |
专业免试 |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
50 |
艺术史论 |
4 年 |
30 |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
51 |
美术学(文遗研究) |
4 年 |
30 | ||||
52 |
艺术教育 | 4 年 | 20 |
文化产业学院 |
53 |
公共事业管理 |
4 年 |
20 |
专业免试 |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
54 |
文化产业管理 |
4 年 |
70 | ||||
55 |
艺术管理 |
4 年 |
50 |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
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 |
56 |
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 |
4 年 |
50 |
江苏:省统考、校考 |
江苏:省美术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
57 |
环境设计 |
4 年 |
55 |
江苏:省统考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对口单招本科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 |
58 | 产品设计 | 4 年 | 30 | ||||
59 |
视觉传达设计 |
4 年 |
60 | ||||
60 |
数字媒体艺术 |
4 年 |
45 | ||||
61 |
表演 |
4 年 |
5 |
江苏:省统考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对口单招本科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 | ||
62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年 |
15 | ||||
63 |
舞蹈编导 |
4 年 |
25 | ||||
64 | 音乐学(师范) | 4 年 | 35 |
※注:1、上表中,考试类型为省统考、校考的专业,考生所属省有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该专业的省级统考(或联考)和我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 我校校考成绩方能生效,否则成绩无效。
2、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 6 月初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
(http://zhaosheng.nua.edu.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文化分是指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
(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
4、“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
+考生专业分。
5、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省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 4+0 项目)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6、我校 2019 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个别乐种有报考省份限定, 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民乐低音(限低音提琴考生报考)、古筝、扬琴、琵琶、中阮(限江苏省考生报考)、古琴、竹笛、唢呐;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限江苏省考生报考)、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限江苏省考生报考)、长号、大号、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爵士低音提琴、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
7、我校 2019 年舞蹈表演专业招收的舞种为:古典舞、民间舞、国标舞、昆舞。
8、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广告学、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科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美术学、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 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均按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9、外省考生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选择美术设计类专业即可。
10、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11、学费标准最终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12、我校有关规定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9 年普通高 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
注:1、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 生,毕业当年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类主修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仍参加初试, 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但仍需办理网上 报名、缴费手续,并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同步上传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证明材料电子版 以便核验。在该专业初试结束前须将材料纸质版交至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考生咨询点, 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2、凡于 2016 年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水平考级(音乐类)并于该年获 8 级以上(含 8 级)优秀证书(少儿声乐除外)的考生,2019 年报考对应主修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仍参加初试,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 但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同步上传对应考级证书电子版以便 核验。并在该专业初试结束前将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考生咨 询点(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3、凡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水平考级(朗诵类)获 10 级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仍参加初试,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但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网上报名确认时提交证书材料以便核验。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4、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不得合格。
(表 2)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及方向 | 考试科目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①素描②色彩 |
表演 |
①台词②表演(命题小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①普通话语音②语言表达 |
舞蹈编导 |
①舞蹈基本功②舞蹈编导 |
音乐学(师范) |
①演唱或演奏②基本乐科(基本乐理与听音、视唱) |
五、报考地点及时间
,
。
舞蹈学(师范) | (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缴费,2019 年 1 月 7-9 日网上预约面试时间,预约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1 月 12 日开始考试,考生具体的专业考试时间详见本人准考证。初试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办理复试报名、缴费手续,具体时间见舞蹈学院现场通知。 |
舞蹈学 | |
舞蹈编导 | |
广播电视编导 |
南 京 艺 术 学 院 考 点 : 考生于 2018 年 12 月 20-31 日 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 网 (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缴费,2019 年 1 月 7-9 日网上预约面试时间,预约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1 月 15 日开始考试,考生具体的专业考试时间详见本人准考证。初试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办理复试报名、缴费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现场通知。 |
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江苏考生]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南 京 艺 术 学 院 考 点 : 考生于 2018 年 12 月 20-31 日 登陆南京艺 术学院本科招生 网 (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缴费,2019 年 1 月 7-9 日网上预约面试时间,预约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1 月 12 日开始考试,考生具体的专业考试时间详见本人准考证。初试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办理复试报名、缴费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现场通知。 |
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江苏考生] | |
录音艺术 |
(表 2)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
招生专业及方向 | 报考规定 |
环境设计 |
面向江苏省各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招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报考地点、时间见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
产品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
表演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舞蹈编导 | |
音乐学(师范) |
六、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对于只设立本科一条线的省份,不享受优录。
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一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 第一名 10%、第二名 8%、第三名 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 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七、有关说明
1、考生于 2019 年 4 月中旬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进入 “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4、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日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7、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新生入学后须配合学校办理赴美交流手续(两年)。
8、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9、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本校将于 2019 年 6 月初发布招生章程,并最终以国家、省相关规定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要求
1、港澳台地区考生可报考我校面向外省招生的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
2、报考我校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考生只能选择南京艺术学院校本部考点参加考试,在我校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3、港澳台地区考生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科目内容等要求均同于内地考生。
4、参加校考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必须于 2018 年 12 月 20—31 日(网上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 0:00—4:00)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
(http://zhaosheng.nua.edu.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也可根据页面提示,扫描二维码,使用微信平台进行报名、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缴费成功后,无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所报专业开考前一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科目开考前一天考生可来校查看考场区域,并在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开考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有面试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于 2019 年 1 月 7-9 日先网上预约面试考试时间,预约完成后,1 月 10 日至所报专业开考前一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有面试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于开考前一小时到达专业考试指定信息确认点候考,并进行考试。
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8:00,逾期不予补报
(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预约面试时间截止至 2019
年 1 月 9 日 18:00,报考专业需要预约面试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对港澳台地区考生招生的专业目录
专业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01 | 绘画 | 4 年 |
02 | 中国画 | 4 年 |
03 | 雕塑 | 5 年 |
04 | 书法学 | 4 年 |
05 | 公共艺术 | 4 年 |
06 | 环境设计 | 4 年 |
07 | 视觉传达设计 | 4 年 |
0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年 |
09 | 工艺美术 | 4 年 |
10 | 产品设计 | 4 年 |
11 | 艺术与科技 | 4 年 |
12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4 年 |
13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4 年 |
14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4 年 |
15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4 年 |
16 | 音乐表演(音乐剧) | 4 年 |
17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年 |
18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4 年 |
19 | 音乐学 | 5 年 |
20 | 音乐学(师范) | 4 年 |
21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4 年 |
22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4 年 |
2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4 年 |
24 | 音乐学(音乐传播) | 4 年 |
25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4 年 |
26 | 表演 | 4 年 |
27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年 |
28 | 戏剧影视导演 | 4 年 |
29 | 戏剧影视文学 | 4 年 |
30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 4 年 |
31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年 |
32 | 舞蹈表演 | 4 年 |
33 | 舞蹈编导 | 4 年 |
34 | 舞蹈学(师范) | 4 年 |
35 | 舞蹈学 | 4 年 |
36 | 广播电视编导 | 4 年 |
37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 年 |
38 | 录音艺术 | 4 年 |
39 | 摄影 | 4 年 |
40 | 动画 | 4 年 |
41 | 数字媒体艺术 | 4 年 |
6、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招生名额:8 人;
录取办法:对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地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联招办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可登陆联招办网站(www.ecogd.edu.cn)查看招生简章并进行报名。联招办联系电话: 86-20-89338633 转 7。
九、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与我校留学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498218。
十、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4 号 学校网址:ttp://www.nua.edu.cn/
邮 政 编 码 :210013 招 生 网 址 :http://zhaosheng.nua.edu.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
美 术 学 院 :025—83498126 设 计 学 院 :025—83498147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20 音乐学院:025—83498467
流行音乐学院:025—83498311 影视学院:025—83498189
舞蹈学院:025—83498273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83498167
人文学院:025—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41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025—8349818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025—83498218
声 明
我校从未委托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举报电话:025-8349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