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学校的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江苏省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总分及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江苏省艺体类专业的录取2007年开始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我校分别在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第二批、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第一批、艺术高职(专科)批次第二批中招收公办、民办、专科等层次的艺术类考生;在体育提前公办(本科)批次和体育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招收体育类考生。
报考我校体艺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江苏省专业统考。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由我校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并按不大于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加专业总分×70%)由我校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并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