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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工作职责

时间: 2020-04-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03 收藏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就创业的全面工作。

2.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有利的招生、就创业政策。

3.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招生、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全年工作总结,为学校专业发展建设提供依据。

4.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制度及相关招生文件,编制、报批、落实年度招生计划。

5.负责协调、指导、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及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6.负责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统筹实施普通高考网上远程招生录取工作。

7.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做好生源信息统计、分析,组织接收、分发新生档案,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协助教务处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8.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制度及相关就业文件。

9.负责做好国家就创业政策宣传、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课程建设、二级学院就业人员培训工作。

10.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推荐工作。

11.负责组织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审核来校招聘单位资质审核,规范开展校园专场招聘会、大型校园就业洽谈会。

12.负责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13.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回访,组织对用人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调查,撰写毕业生就业年度质量报告。

14.负责开展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15.做好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