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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时间: 2024-02-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145 收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24年将继续选拔招录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项目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田径 0-12人(各小项招生计划见附件)

项目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田径

0-12人(各小项招生计划见附件)

女篮

前锋0-3人

中锋0-3人

后卫0-3人

总人数不超过5人

男篮

前锋0-3人

中锋0-3人

后卫0-3人

总人数不超过5人

羽毛球

0-2人(男)

0-1人(女)

男足

前锋0-2人

前卫0-3人

中后卫0-2人

总人数不超过5人

跆拳道

男子78kg(0-1人)

男子55kg(0-1人)

男子68kg(0-1人)

女子52kg(0-1人)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3.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报考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5.入学前曾在专业队注册并报名参加过各类专业赛事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6.羽毛球项目考生必须符合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凡15岁(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羽毛球专业运动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7.田径项目凡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项群赛、全国青年锦标赛等比赛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入学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列限制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不受此限。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在2024年2月20日-2月2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https://www.ydyeducation.com/index/tyzs/tyzs_index/on/Y.html)或“体教联盟APP”,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进行报名。

我校限报高校数量为5所。

(二)资格审核

我校在2024年2月28日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凡上传材料模糊影响辨识或不准确、不完整者,不能通过审核。考生须在2024年2月28日之后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三)考试

1.体育项目专业测试

所有招生项目专业测试全部实施全国统考,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

2.文化课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四)合格名单确定与公示

高考前,我校根据全国统考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确定我校各项目合格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已被有关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合格名单。

田径项目和女子篮球项目的考生,如满足如下条件,可享受文化课破格录取,文化课录取标准为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

1.田径项目破格条件:

(1)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的考生;

(2)全国统考中,成绩达到运动健将成绩标准的考生;

(3)在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或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得前八名。

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即可。

2.女子篮球项目破格条件:

(1)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的考生;

(2)在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或耐克中国高中篮球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即可。

全国统考分数低于65分我校不予录取。如果报考同一项目(区分小项、位置)考生全国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同分排序规则、运动员等级、参赛和竞赛获奖级别择优确定合格名单。

后续如遇全国统考政策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五)入围名单确定及公示

1.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的合格考生,分招生项目(部分项目分性别、小项和位置),根据合格名单的排名顺序,依次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各招生项目最高招生计划数。

2.入围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协议回执,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

3.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通过,否则我校不予录取。

4.入围考生名单和信息将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且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则签订的协议正式生效。

(六)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所有入围考生均须按照生源省份安排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七)录取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专业统一为体育教育专业。

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限定的普通类招生专业在相应省份普通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可申请就读普通专业,此类考生的科类、选考科目须符合相应的普通专业要求。

四、培养和管理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培养和管理执行专门培养方案,学生入学后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运动员入学前的测试项目必须作为运动员入学后的训练专项和参赛项目,学校将运动队学生参加训练的学时和表现、比赛成绩和突出贡献等情况设为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学生须同时通过竞赛和训练年度考核后方能毕业。

五、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教职工子女和亲属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备并在校内公示,教职工本人要全程回避。

(三)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

(四)我校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须按规定参加体育专项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联系方式

体育部:010-62334386、010-62332427

招生办:010-62325294

咨询时间:2月20日-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10-62332229

本科招生网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申诉或举报邮箱:jiwei@ustb.edu.cn

咨询邮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七、附则

本简章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田径项目招生计划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