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5年学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相关内容,清华大学学生高水平艺术团将于2015年1月举行艺术特长测试活动,拟认定艺术团候选人68人,其中计划给予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60分录取政策46人,清华在本省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政策22人。具体要求及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199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教育部及清华大学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优惠政策 | 招生项目 | 名额 |
降分60分录取(总计46人) | 小号 | 2 |
圆号 | 1 | |
西方打击乐(定音鼓必考,可附加展示小军鼓、马林巴琴) | 2 | |
竹笛 | 1 | |
单簧管 | 2 | |
大管 | 2 | |
长号 | 2 | |
大号 | 1 | |
小提琴 | 3 | |
中提琴 | 2 | |
大提琴(交响乐队2人,民乐队1人) | 3 | |
低音提琴 | 1 | |
竖琴 | 1 | |
男舞蹈 | 1 | |
女舞蹈 | 2 | |
民族打击乐(排鼓、大堂鼓必考,小军鼓、马林巴琴、木琴选其一) | 1 | |
唢呐 | 2 | |
笙 | 1 | |
二胡 | 2 | |
琵琶 | 1 | |
男高音 | 2 | |
男中音 | 1 | |
女高音 | 1 | |
女中音 | 2 | |
西画及设计 | 4 | |
京剧 | 1 | |
电视播音主持(男) | 1 | |
电视播音主持(女) | 1 | |
降分20分录取(总计22人) |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及电视播音主持、西画及设计类按1:10入围(当达到要求的考生不足此比例时可低于此比例)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认定,不区分艺术项目的类别。 | 22 |
三、测试办法及要求
清华大学2015年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上述招生项目将从初试考生中择优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1:10(若某项目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例)。
西画及设计和电视播音主持项目只需要参加一次专业测试。
文化课考试在初试结束之后进行,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只有入选复试的考生才具有文化课考试资格;西画及设计和电视播音主持考生可在专业测试后直接参加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考试不区分文、理科生,但划定入围分数线时对文、理科生分别划线。
各类招生项目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管弦乐类
初试:考生自备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进行表演,限时3分钟。
复试:自备演奏两首曲目或片断组合(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无现场视奏。
西方打击乐认定分数以定音鼓考试成绩为主,小军鼓、马林巴琴展示只作为参考项。定音鼓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小军鼓、马林巴琴演奏优秀的同学优先认定,两项分数不加和。
2、民乐类
初试:考生自备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进行表演,限时3分钟。
复试:自备演奏两首曲目或片断组合(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无现场视奏。
3、舞蹈类(限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5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初试:考生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复试:
(1)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剧目可与初试相同或不同;
(2)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4、声乐类(限美声唱法)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初试:考生自备一首歌曲进行表演(中外歌曲均可,外国歌曲可以中文演唱)。
复试:
(1)自备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可以中文演唱);(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
(2)现场视唱五线谱;
(3)有钢琴基础的考生可以加试钢琴演奏,限时3分钟。
认定分数以声乐考试成绩为主,钢琴只作为参考项,声乐成绩相同的条件下,钢琴演奏优秀的同学优先认定,两项分数不加和。
5、京剧类(各行当均可)
初试:自备京剧选段一个(可彩唱或清唱),限时7分钟。
复试:
(1)自备京剧选段两个(一个彩唱、一个清唱,复试选段可与初试相同,也可以不同),限时10分钟;
(2)现场基本功展示。
6、西画及设计(只招理科生,高考限报汽车系车辆工程专业)
考试项目1:西画,包括素描(石膏头像)、色彩(静物)、人物速写
考试项目2:专业设计,包括设计速写、设计效果图、三视图等。
7、电视播音主持
条件要求:发音标准、吐字清楚、五官端正。
考试办法:以试镜方式进行,现场抽题,包括新闻播音、绕口令、栏目主持。
※特别说明
(1)清华大学只针对上述招生项目组织测试,不招生的项目不组织测试;
(2)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但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队;
(3)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项目初试只评定入选复试资格,不评定具体成绩。只有进入复试后,才评定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
(4)西画及设计、电视播音主持全部考生和进入复试的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发放书面通知及等级证书。
四、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2、认定标准
1)降分60分录取的考生认定原则: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9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
2)降分20分录取的考生认定原则: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及电视播音主持、西画及设计类按1:10入围(当达到要求的考生不足此比例时可低于此比例)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认定,不区分艺术项目的类别。已获得降60分录取认定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3、计划执行: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不足该项目拟认定名额,则取消该项目剩余拟认定名额。
4、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约定填报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五、报考程序
1、2015年1月21日14:00-2015年1月27日16:00,考生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注:考生必须网上报名才能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没通过网上系统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15年1月28日24:00以后,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试信息、打印准考证。如果来不及打印准考证也可以在报到现场打印。
3、2015年1月30日14:00—19:00清华大学学生文化活动中心(蒙民伟楼)现场凭“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报到,现场审核书面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需贴有照片,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表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三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19:30将在清华大学大礼堂举行开营仪式,特邀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华大学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及学生艺术团培养等情况。
4、2015年1月31日、2月1日8:00—22:00,进行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具体安排详见“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没有按准考证上约定的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弃考。
5、2015年2月2日9:00-12:00,进行文化课考试。西画及设计、电视播音主持类考生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与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同时上传,请考生提前自行打印;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只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文化课考试。
6、有复试项目的考试,复试预计在2月1日或2月2日进行。各项目复试时间、地点,文化课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本项目初试完成后在蒙民伟楼门前张榜公布,并通过考生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短信通知。考生可在蒙民伟楼现场查看复试公示名单。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及文化课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7、预计将于2015年3月中旬,在“网上报名”系统一并公布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认定结果。
六、其它事项
1、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测试期间,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做好预订工作。
2、测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94395,62784627王老师 周老师
注:
1)西画及设计测试中,有关“专业设计”部分咨询电话:010-62771760周老师;
2)电视播音主持咨询电话:010-62782407刘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电子邮箱: yscs2015@163.com
传真:010-62794395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