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4146013575
3.学校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面向海南、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承认各省加分照顾政策,录取时以投档成绩排序,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2.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此外,“现代流行音乐”和“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和表演的生理条件;“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
3.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4.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校承认其它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最低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实行3+3或者3+1+2高考模式的省份,不设考试科目要求,即选考任何科目均可报考我校任意专业。
8.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琼计价管[2002]832号、琼教计[2006]192号、琼价费管〔201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5700元/年;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现代流行音乐等3个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850~1450元/年。
五、奖助体系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学校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800元/年和2800元/年两个等级);主副食品价格补贴:300元/年/人。
3.助学贷款。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以贷款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由政府贴息。
4.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六、毕业待遇
学校实行多证教育,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邮政编码:571400)
联系电话:0898-31690060 31690900
QQ咨询:3768666094
招办网址:http://zs.hnc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ncst.edu.cn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