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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类招生及转专业政策

时间: 2020-08-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971 收藏

1、大类招生

汽车工程学院“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等四个专业的新生,第一学期后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在该四个专业内重新选择。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公路与市政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等五个专业的新生,第一学期后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在该五个专业内重新选择。

  

运输管理学院“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等三个专业的新生,第一学期后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在该三个专业内重新选择。

  

  

2、跨类别转专业

我院《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转专业的条件: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合格可允许转专业:(1)学生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为更好地扬其所长,经所在专业系部推荐,转入专业系部考核,情况属实者。(2)学生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别的专业学习者。(3)完成第一学期学业,且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的学生,有资格提出转专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