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拔培养优秀外语人才,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需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招收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一、报考条件
由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按教育部要求推荐,并经中学公示及确认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
外语类专业:英语(卓越拔尖人才班)、俄语(英语)、俄语(工商管理双学位)、德语(卓越外语人才计划)、法语(英语)、西班牙语(英语)、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企业管理)、阿拉伯语(英语)、日语(卓越外语人才计划)、葡萄牙语(英语)、意大利语(英语)、朝鲜语(英语)、希伯来语(英语)、越南语(英语)、语言学。
注:英语(卓越拔尖人才班)实施英语类拔尖人才培养,含英语(卓越拔尖人才班)、英语(国际政治双学位)(卓越拔尖人才班);日语(卓越外语人才计划)含日语(口译、日英双语方向)、日语(工商管理双学位);德语(卓越外语人才计划)含德语(英语)、德语(中外合作办学)(经济学)、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
各外语语种考生均可报名。考生须选择一门外语语种作为考试语种。
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所有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8个专业志愿填报;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可填报俄语(英语)、俄语(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德语的考生可填报德语(卓越外语人才计划)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法语的考生可填报法语(英语)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西班牙语的考生可填报西班牙语(英语)、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企业管理)专业志愿;
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可填报日语(卓越外语人才计划)专业志愿。
卓越学院:
卓越学院,含多语种高级翻译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国别区域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多语种外交外事人才实验班。
各语种考生均可报名卓越学院,非英语语种考生报名卓越学院须参加英语口试。
卓越学院限招拟录取在除俄语(工商管理双学位)、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企业管理)以外专业的考生。
三、报考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于2023年12月29日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下载打印报名表,并签名。报名材料交中学审核确认,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影响全面评判学生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今年保送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入选资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结合中学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1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2.综合考核: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考核时间:2024年1月3—4日;考核科目:语文笔试(满分150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150分)、外语口试(满分100分)。考核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具体考核形式、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报名卓越学院须参加英语口试(该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录取原则:学校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总成绩=语文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不分文理科类或选考科目,分考试语种择优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如果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卓越学院录取原则:学校在拟录取的保送生中,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的英语口试成绩需达到资格线),根据卓越学院限招专业要求,择优录取。
4.录取办法: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未通过多级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入校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保送至英语(卓越拔尖人才班)以外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五、管理监督
1.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号: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