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1.高校全称: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院国标码:14090,院校代码0086
2.高校概况: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是浙江省目前唯一的以“影视”为特色、涵盖相应领域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地处全国首个国家级影视产业实验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内,入驻该区中外影视企业500多家;学院毗邻的横店影视城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影视拍摄基地,被誉为“中国好莱坞”。学院是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平安校园”。
学院占地5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学院立足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设有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表演艺术、舞蹈表演、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导游、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商务英语、媒体营销共18个专业。各种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完备,建有各类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教师队伍素质优良,教育教学等工作多次接受主管部门评估均得到好评,办学质量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学生多次获得全国和省级各类竞赛奖项。
3.办学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 邮编:322118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7.录取规则及办法:
(1)招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本校所有公共课外语教学使用英语(部分选修课含日语、韩语)。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无传染病,生活能自理。
(5)录取办法:
① 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根据各省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各省考生: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当地省招办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6)无专业加试具体要求,无单科成绩具体要求,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8.2016年面向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甘肃、四川等七省计划招生,具体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9.学费、代管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代管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16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12900元/学年;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表演艺术、舞蹈表演、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微电影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特效与动画制作)专业:12000元/学年;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新媒体技术与应用)、媒体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跨境电商)、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现代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营销)、导游专业:10000元/学年;代管费(教材等费用):每生每学年800元。
(二)住宿费: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11.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⑴联系电话:0579-86599999、86013352、86013329、86013416
⑵传 真:0579-86013368
⑶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编:322118
⑷招生咨询QQ群:337800102,328809699,384291629
⑸院校网址:http://www.hcft.edu.cn www.zjhyxy.net
⑹监督电话:0579-86013330
12.本章程由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负责人:吴群英 学校负责人:王兆青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