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XJTLU)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TheUniversity of Liverpool, UK)在苏州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国际先进教育管理模式,以世界知名大学标准全球选聘名师,实行专业课程全英文教学,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
高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Xi’anJiaotong-Liverpoo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6302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证书:全日制本科学历文凭
1)西交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2)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3)英国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由英国利物浦大学直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
4)我校不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学位不与四、六级挂钩。
第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在高考本科第一批次统一招生(在广东省列入提前综合评价批次);在江苏省还增设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模式。考生需直接向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查询具体的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和办法,并遵循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报考西交利物浦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将分别由各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仅限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该模式的招生规则参见《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和《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在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第七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按专业大类招生,中文大类名称仅做填报志愿时使用,准确名称以英文为准。2016年招生专业分为Mathematical Sciences(数学类)、Sciences(生物科学类)、Industrial Technology (电子信息类)、Business(工商管理类)、BuiltEnvironment(建筑类)和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外国语言文学类)六个大类。
第八条 学生入校后只要选修了所选专业要求的先修课程就可以在被录取的专业大类内外自由选择专业(建筑学、会计学、经济与金融以及金融数学专业除外)。
选择建筑学、会计学以及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大一上学期通过相应的学习能力评估。
被录取到数学类的学生可自由选择金融数学专业。被录取到数学类以外的学生,除选修专业课程要求的先修课程外还必须达到第一学年加权平均分70分及以上的要求才能在大一下学期选择金融数学专业。
2016年新生选择专业的相关政策与信息请详见入校后西交利物浦大学统一下发的本科生手册。
第九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要求为BC及以上等级。在专业录取时采用“等级级差法”,相邻等级之间设2分级差。同时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
第十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各地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之内。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课程总分,英语成绩,以及是否来源于西浦优质生源基地学校等指标,作出录取决定。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西交利物浦大学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2016年度预留计划将全部用于比例外进档、专业服从调剂的本一线上考生,或者根据模拟投档数据,向生源特别充足的省份追加计划,严格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第十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是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
第十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专业课全英文教学,大学不设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希望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并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2016年本科新生学费以最终公布为准,(2015年本科新生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7.7万元,2+2后两年学费另计);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2,200元/人(四人间);代收费为每学年人民币2,000元(含教材费等,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 退费方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512-88161888
电邮:Admissions@xjtlu.edu.cn
网站:http://www.xjtlu.edu.cn
微信:XJTLU-Admissions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11号中心楼126室
邮编:215123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