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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19-10-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751 收藏

一、报考条件

普通体育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符合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均可按普通体育类报名。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任何一眼裸视不低于4.70。高考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9〕14号)执行。

二、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考试

凡按普通体育类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一)专业考试

1.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充分评估自己身体状况,根据自己身体条件情况参加专业考试。不建议有心脏疾病等隐患的考生参加考试。考生赴考前,应到正规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等相关项目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医生建议决定是否赴考,以防考试时发生意外,危及身体健康。为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建议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对在考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参加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到要求: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交纳专业考试费。不接受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或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20年4月份,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5.考试内容: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四项。

6.考试成绩:每项100分,满分400分。录取时,专业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文化考试

体育(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体育(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四、批次和志愿设置

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分批次进行。

(一)体育本科批。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二)体育专科批。包括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五、投档规则

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高校调档比例,结合高校要求,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 ×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六、录取

录取规则由高校根据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档后,高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七、监督、查询与申诉

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现场公布该项目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对成绩或判罚存有异议,考生须当场提出书面申诉,过期不再受理申诉。

八、违规处理

河北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九、其他

(一)参加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二)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