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包括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符合政策的资格条件申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等报名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并通过审核,高考报名才能有效。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网上报名时间:艺术、体育类:11月18日9:00开始,11月23日18:00截止。非艺术、体育类: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1月18日9:00开始,其他考生11月25日9:00开始,截止时间:12月2日18:00。
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网上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后,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从身份证芯片中直接读取信息,不需申报)、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享受相应的照顾或专项等政策。
四、报名地点及手续
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级招办负责设置,省辖市招办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中学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考生报名。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的报名由户籍地的市或县级招办直接负责,一般应在当地招办服务大厅设立直属报名点。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和帮助。报名点信息汇总后报省招办备案。
(一)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二)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含退役军人、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村两委干部、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五)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和就业证明。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考生本人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八)经教育部批准的,取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数学英才班等招生资格的非毕业年级考生,凭高校核发的准考手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只能报考给予资格的高校。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五、报名注意事项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不得兼报(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2.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演类和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考生须选择其中至少一类报考。音乐、美术、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但报志愿时只能选报一类。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的通知》(豫招普[2019]40号)对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各地在安排工作和宣传时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进行。
3.体育相关专业考生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类型1.报考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和高考文化考试;
类型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体育单招生),须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专项考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类型3.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通过报考高校的资格审核并参加报考高校的专项考试,根据资格条件和专项考试情况,由高校确定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或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以及成绩最低要求。
以上三类招生政策不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招生文件为准。
4.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每人只能有一个考生号,如考生兼报不同的招生类型,须在报名信息栏兼报选项框中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职教师资提前单招报名的,须是我省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5.盲聋哑残疾考生报考盲聋哑残疾人提前单独招生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按“盲聋哑提前单招”单独指定报名序号,与普通高考、对口招生报名序号相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