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文件精神,做好我院2010年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河南工程学院
2、校址: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中山北路1号、轩辕大道1号;郑州市桐柏路62号;郑州市南阳路95号。
3、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代码:11517
6、学院基本情况
河南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工、管结合,人文社科协调发展办学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目前学院分四个校区办学,校本部及南校区地处轩辕故里——郑州新郑市龙湖镇,郑州市区内有桐柏路校区和南阳路校区。总占地面积2668亩。学院基础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曾先后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二、录取批次及要求
1、今年学院在河南省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艺术)、专升本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艺术)、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外省录取批次由当地省招办确定。
2、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和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3、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2、普通类考生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满时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无级差要求。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3、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占40%和艺术类统考成绩占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6、我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转入其他专科专业。
四、学历证书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河南工程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五、奖、助、贷学金及勤工助学
1、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另设有学院奖学金等。
2、助困措施:①家庭困难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根据本人申请,发放一定的困难补助。②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参加劳动服务,以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③设有国家助学金,20%的学生可以享受人均2000元/年的困难资助。
六、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本科专业学费:艺术类5700元/年•生,理工类3700元/年•生,文史类3400元/年•生。
2、专科专业学费:艺术类5600元/年•生,理工类3600元/年•生,文史类3300元/年•生。
3、软件学院学费:本科:10000元/年•生、专科:8000元/年•生。
4、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费。
5、住宿费: 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中山北路1号。邮政编码:451191
咨询电话:0371-67718762 62508666
传 真:0371-6250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