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2021年将通过体育专项测试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
(一)招收项目及招生计划
项目 | 性别 | A档 | B档 | C档 | 合计 |
网球 | 男 | 0-1 | 0-2 | 0-4 | 0-10 |
女 | —— | 0-2 | 0-4 | ||
游泳 | 男 | 0-1 | 0-1 | 0-4 | 0-10 |
女 | 0-2 | 0-1 | 0-4 | ||
拟给予优惠政策名额 | 0-4 | 0-6 | 0-10 | 0-20 |
注:A档录取优惠政策为: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予以录取。(拟申请我校A档录取优惠政策同学需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自行报名参加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未报名、未参加测试、未达到分数要求,我校不予录取)
B档录取优惠政策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二本线65%(含)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办划定的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为准)予以录取。
C档录取优惠政策为: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二本线(含)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办划定的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予以录取。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取得生源地高考报名号,具有高中教育毕业学历或高中教育毕业同等学历。根据招生优惠档次,分别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网球
(1)单独招生(A档录取优惠):获得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或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或国际)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
(2)高考招生(B、C档录取优惠):获得二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或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个人项目前二名、或全国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
2.游泳
获得一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或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及以上比赛个人或接力项目前六名的运动员、省级比赛个人或接力项目前三名。
注:报名时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中运动项目应与我校招生项目一致,且获奖比赛为教育部(教委)或体育总局(体育局)组织的常规赛事。
(三)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6日上午10:00至2020年12月26日上午10:00
(四)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选择“单独招生”的考生另须报名参加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选择“高考招生”的考生须报名参加高考。
1.网上报名
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后,选择“高水平运动队”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wsbm.sufe.edu.cn
2.书面材料提供
①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个人信息表,本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②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④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纸页);
⑤符合招生条件的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
⑥高考报名登记表,加盖中学公章;
以上书面材料缺一不可,用A4纸打印(复印),将个人信息表作为首页(无需另加封面)在左上角装订,于2020年12月29日15:00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33),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恕不退还。
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材料如因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资格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邮寄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报名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即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或与之相关的录取资格。
二、初审及下载准考证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考生于2021年1月6日下午3: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网球考生可以于2021年1月6日15:00起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的游泳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测试。
三、测试及选拔
(一)网球
1.报到
(1)男生:2021年1月12日上午报到,女生:2021年1月13日上午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到时我校将现场查验有关证件和报名材料原件。原件不齐全或与报名材料不相符的不能参加专项测试。
(3)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4)考生自行购买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须出示保险单据原件。
(5)考生现场填写《参测志愿》,确认报考何种录取档次。
2.测试
(1)我校将根据考生《参测志愿》所选档次,分性别分组别进行专项测试;
(2)采用单打比赛测试考生实战能力,视天气情况和考生人数确定赛制;
(3)比赛一般采用先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附加赛;若考生人数少于6人,直接采用循环赛;
(4)按考生所选招生档次,分性别、分组别计分排序,择优选拔确定公示名单。
网球比赛成绩评分表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其他 |
得分 | 100 | 98 | 96 | 94 | 92 | 90 | 88 | 86 | 84 |
3.选拔
根据考生所选招生档次,分性别、分组别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选拔确定公示名单。
(二)游泳
1.统测
游泳考生按照全国统测规定参加测试,我校不再组织相关测试,无须在本报名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2.测试项目
男生从100米仰泳、10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中选测一项。
女生从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中选测一项。
3.选拔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照全国统测折合标准分)结合招生计划和项目需求,择优确定公示名单,具体规则如下:
(1)按上述九个项目考生成绩分项目排序,女子100米自由泳项目招取前2名运动员,其他项目招取前1名运动员;折合标准分相同时比较原始成绩;共计10名运动员获得优惠政策;
(2)对该10名获得优惠政策的运动员按折合标准分排序、按计划给予A(需提前报名参加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B、C档优惠政策。
四、公示及录取
我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公示名单,并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合格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需按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等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达到我校公示的录取优惠档次后,我校即予录取。
五、监督与咨询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
邮箱:jjjc@mail.shufe.edu.cn
咨询电话:021-65904372、65901267(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021-65904807 (上海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六、其他事项
1.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2.根据我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提供七日之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方可入校参加测试,家长一律不得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