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获得2023-2024学年追加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批教〔2024〕202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27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辽宁教育学院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学通《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109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及学院评审工作组初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2024年11月11日产生拟获得2023-2024学年追加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现根据评审程序,将拟获得2023-2024学年追加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如果对拟获得2023-2024学年追加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邮或信件等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反映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康慧萍,原林,韩春美,李雨欣,张宇
联系电话:0411-62657875
邮箱:gdyxxsc@126.com
地址:勤政楼103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