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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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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时间: 2016-01-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35 收藏

  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体育竞技水平,营造体育文化氛围,增强大学生体育素质,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专业

  1.招生项目:篮球(男子)、武术、田径、网球。

  2.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分项目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3.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类等专业。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8月31日后出生),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符合所报考项目的相关要求(见表1)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不接受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表1:招生项目运动等级等相关要求

项目 运动等级要求 备注
篮球(男子) 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要求身高:中锋2.00米以上,大前锋1.95米以上,小前锋1.90米以上
武术 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田径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分小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网球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我校本科招生网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http://zs.whut.edu.cn:8080/tiyu/),先查看报名须知,然后按 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成功后即获得网报号并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0日。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含小 项)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按A4幅面顺序装订:

  (1)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申请表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考生的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以上材料原件在测试报到时现场查验)。

  (3)考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上查询本人运动技术等级后,截图并打印一份,或提交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一份。

  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在2016年2月23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并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确认结果。报名材料不全或2016年2月23日后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初审

  1.学校将根据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水平、学习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2016年2月29日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初审合格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缴纳报名测试费(依据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

  3.初审合格并网上缴费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项目专业测试。

  五、测试

  1.报到时间:

  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2016年3月11日上午8:00-8:30

  国家二级运动员:2016年3月11日下午14:00-17:00

  2.文化课测试(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

  2016年3月11 日8:30-17:00

  3.专业测试时间:

  2016年3月12日-13日(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4.专业测试内容:学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项目专业测试(详见附件三)。

  5.测试要求:

  (1)考生参加测试时需提供本人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凭证原件。

  (2)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并接受有关部门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考生参加体育项目专业测试时,全程不得穿戴校服、队服等显示考生身份的服装。

  6.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测试合格名单。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体育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办法如下:

  1.单独考试录取: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通过我校体育项目专业测试成绩优异,且文化课考核合格,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批准,我校将予以录取。

  2.统考录取: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我校择优录取。对部分运 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我校择优录取。在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 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项目专业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成绩要求。被我校确定的拟录取考生需与武 汉理工大学签订协议,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有关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为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和丰富校园文 化发挥积极作用。

  七、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按有关规定公示入围我校高水平 运动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考核纪律,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该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 考试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九、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6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