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何时开始、结束报名?
时间: 2008-02-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165
收藏
各省/市报名日期不尽相同,请参阅下表:
递交报名表日期
省/市 | 报名日期 | 省/市 | 报名日期 |
北京市 | 6月9日 至 6月13日 | 湖南省 | 6月10日 至 6月30日 |
天津市 | 5月10 至 7月4日 | 湖北省 | 7月4日 |
广东省 | 5月15日 至 5月30日 | 江苏省 | 6月25日 至 7月4日 |
海南省 | 5月10日 至 6月30日 | 四川省 | 5月10日 至 6月30日 |
福建省 | 6月1日 至 6月30日 | 辽宁省 | 6月13日 至 6月22日 |
广西 | 6月15日 至 6月30日 | 上海市 | 6月26日 至 7月4日 |
重庆市 | 5月8日 至 6月30日 | 浙江省 | 6月20日 至 6月30日 |
山东省 | 6月15月 至 6月30日 | 河南省 | 6月10日 至 6月30日 |
陕西省 | 6月15日 至 6月30日 | 江西省 | 6月1日 至 6月30日 |
云南省 | 6月26日 至 7月5日 | 贵州省 | 6月10日 至 6月30日 |
安徽省 | 6月25 至 6月30日 | 吉林省 | 5月15日 至 6月30日 |
河北省 | 6月25日 至 6月30日 | 山西省 | 6月9日 至 6月14日 |
黑龙江 | 6月25日 至 6月30日 |
注: 1. 湖北省考生需直接把报名表寄澳门理工学院招生暨注册处,报名日期由即日起至7月4日止(以内地邮戳为准)。
2. 递交报名表日期以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