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理工学院2010-2011学年内地招生简章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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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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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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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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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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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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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艺术(美术/美术教育专业)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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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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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表演专业 )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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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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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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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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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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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市场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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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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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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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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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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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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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暨翻译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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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中翻译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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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及葡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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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翻译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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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及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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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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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学学士学位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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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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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院保留按课程之最新需要作适度更改/修订之权力;
2. 本院保留撤销开班权力;
3. 学生在修读上述课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 (包括现行/日后按实际需要修订的内容);
4. 本院保留按照“澳门理工学院章程”修改内部规章之权力;
5. 报读管理科学高等学校课程可与英国西敏寺大学、伯明翰城市大学、伍斯特大学、美国西东大学课程衔接,在读生或毕业生的成绩和英语达到要求可直接升读该大学的本科或硕士课程;
6. 葡中翻译课程的第一学年、第三学年及第四学年将在澳门理工学院就读,第二学年则将安排往葡国雷利亚理工学院学习。如第一学年有科目不合格者,则失去前往葡国雷利亚理工学院学习的机会;
7. 中英翻译课程的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及第四学年将在澳门理工学院就读,第三学年则将安排往北京语言大学学习。如第一及第二学年有科目不合格者,则失去前往北京语言大学学习的机会;
8. 电脑学课程可与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课程衔接,在读生或毕业生的成绩和英语达到要求可直接升读该大学的本科或硕士课程;
9. 选择中途转读与澳门理工学院课程接轨的外国大学,须先详细进行咨询,并符合转读学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