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贵州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招”的要求,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让考生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铜仁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及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办学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主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17号
北校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清水南路51号
第四条 招生办联系电话:0856--5230923、5230718(传真)
邮编:554300
网址:http//:www. gztrc.edu.cn/home/xsc
E-mail:trxyxsc@21cn.com
第五条 铜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综合性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院成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录取原则: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本、专科录取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并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报有我院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尚未录满时,则依次录取平行志愿或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无法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若本人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体育、艺术、师范类专业考生的录取要求:体育专业的本科男生身高为1.68米以上、专科1.65米以上,本科女生身高为1.58米以上、专科1.55米以上,且须取得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含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招。 师范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缺,无口吃,身高在(男生)1.55米、(女生)1.45米以上。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我院目前有9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生。详见2007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
第十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且须参加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语加试。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省、地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按规定收取的其它杂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依照省政府和地方有关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贵州省当年《招生考试报》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ztrc.edu.cn查寻。
第十三条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我院统一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优秀专科生按一定比例,有机会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升入本科学习,享受本科学生同等待遇。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广开就业渠道,切实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并开展特困生勤、贷、减、免、补工作。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