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2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百色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是百色学院,英文名为Baise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609。
学校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邮政编码:533000),分东合校区和澄碧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bsuc.edu.cn
第三条 学校始创于1938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百色学院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等,领导招生工作和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事务。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邮编:533000
联系电话/传真:0776-2848059、2850582(兼传真)
电子信箱:bsxyzjc@bsuc.cn
招生网址:http://zs.bsuc.edu.cn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通讯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邮编:533000,电子信箱:jjjcs@bsuc.cn。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4个,分别为小学教育、工程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
第九条 2022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60人,分别为:小学教育20人,工程管理10人,市场营销15人,财务管理15人。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剩余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报考情况自主调配至相关专业招生。
第四章 招生范围与条件
第十条 招生范围为百色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2届毕业生。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以及“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进行查询。
第十一条 选拔条件
(一)基本素质条件。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纳入选拔。
(二)学习成绩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查)成绩合格。
(三)录取资格条件:经选拔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 5 的学生;获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含团体奖、个人奖)的退役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第十二条 选拔方式
(一)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在校期间成绩排名先后选拔。经选拔后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如果放弃机会,后面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次递补。
(二)百色学院各本科专业报名人数比例上限为10%,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上限按实际人数选拔。
第五章 报名及资格审核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 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6月30日18:00。
(二)报名流程
1.报读百色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到相关二级学院统一报名。按要求填写《百色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及相关信息。
2.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学术和文体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交至相关二级学院。
3.二级学院报名站:小学教育专业—教育科学学院,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三)资格审核与录取公示
百色学院相关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选拔推荐,招生就业处负责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在百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四条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一)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不进行专业综合考查,不需进行综合考查的考生,按报考专业直接录取;
(二)需进行综合考查的考生,按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综合考查成绩相同的,按在校表现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拟录取名单在百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
第七章 收费政策
第十六条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住宿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学籍管理
第十七条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第十八条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百色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 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第二十条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 被百色学院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百色学院报到。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百色学院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和本办法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百色学院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