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 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 办学层次:省属普通本科
三 办学类型:公办
四 2007年招生计划数:24个本科专业共招生2300人(详情见相关省招办编印的《高考报考指导》)
五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本科专业可不受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六 男女生招生比例:除体育教育专业女生比例控制在25%以内外,其余各专业无性别比例限制。
七 考生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 录取规则:
1. 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对于投档到我校的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专业清方式”进行专业投档,即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分类,在各专业中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第一志愿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专业第二志愿分类,然后在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志愿。最后,对于服从专业调剂且还未定专业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艺、体类专业不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未定专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 对于投档到我校的第二院校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处理,即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4.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办统一安排、市(县)招办具体组织实施的口试且英语口试成绩不低于4分,同时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在110分以上;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5.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总分相当的情况下,对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单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6. 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数学成绩的计入方式,以考生所在省招办的规定为准。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7. 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对该省的招生计划数作适当调整。
九 录取信息公布渠道:网上(http://www.chzu.edu.cn/zhaosheng)公布
十 学费标准:我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文件执行。
十一 在校生待遇:凡取得我院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者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完成学业。
十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滁州学院
十三 毕业证书种类: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十四 校址:安徽省滁州市。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南校区: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南路80号。两校区相距1.8公里,皆坐落于著名的琅琊山风景区旁,与“天下第一名亭”的醉翁亭相毗邻。学校距南京约50公里,位于南京一小时都市圈内。
十五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0—3512907 3511013 3512873(传真)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 0550-3511026 3511004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 邮政编码:239012
招生咨询电子信箱:zhaosheng@chzu.edu.cn
网上咨询网址http://www.chzu.edu.cn/zhao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