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3年普通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招生计划编制应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体现学校办学定位。
2.招生计划编制应促进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编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方案和“申硕更大”具体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参考《滁州学院关于印发2022年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分析报告的通知》(校政教〔2022〕42 号)、毕业生就业率、2022年普通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表(附件1)等科学编制202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2.根据学校总体规划,2023年我校招生计划总数拟为5000人,其中专升本招收260人,对口招收200人,普通高考拟招收4540人(比上年拟增加1090人)。各二级学院须根据此情况,结合历年招生报考率、报到率、就读率等情况和本学院发展规划,合理编报本学院2023年招生规模。
3.如有新增招生专业、暂停招生专业或调整培养模式的,请在《滁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备注栏写明,并提交申请报告说明情况。
4.本次编报不含普通专升本、中职对口招生计划。
5.招生计划编报工作是一项涉及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结构调整的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按时上报。二级学院所报计划将作为学校招生计划编制的重要参考。
三、其他
各二级学院须于4月21日(周五)前报送纸质材料《滁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到招生办公室,纸质材料须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若有其他疑问,请和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550-3510048,地址:会峰校区行政楼304室。
附件2:滁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doc
滁州学院招生办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