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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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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0-3518833,0550-3510048

官方网址:http://www.chzu.edu.cn/ http://zsw.ch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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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403 收藏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会峰校区),邮政编码239000;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邮政编码239000。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生源省份省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成绩录取,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级联考。

2.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相关分数线。

3.艺术类专业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院的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具体排名规则参见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如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院对同分考生无排名规则,则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排序顺序为: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考生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艺术类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4.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无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无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滁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2021年招生数

2021年我校在安徽、江苏、河南等省份有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相关省级招生部门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九、外语语种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语种限制,但进校后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

十、考生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1

学校微信公众号:cnchzu

招生咨询QQ号:3526449547

招生咨询邮箱:3526449547@qq.com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czxyzsb

http://t.qq.com/czxy3518833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

邮政编码:239000

十二、其他须知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导,以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渠道、全方位奖助工作格局,通过“奖、贷、勤、补、助、免”等多种方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十三、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