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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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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0-3518833,0550-3510048

官方网址:http://www.chzu.edu.cn/ http://zsw.ch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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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6-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834 收藏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滁州地处京沪铁路线上,与南京山水相连。学校坐落在琅琊山下,有琅琊、会峰两个校区。琅琊校区: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会峰校区: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在考生符合相关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尽可能尊重其专业志愿次序。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报考以下专业除遵守上述规则外,还需符合:

1.艺术类专业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院的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具体排名规则参见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2.安徽体育类专业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对相关高考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

1)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的安徽考生在英语口试成绩不低于“良好”等级、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的前提下,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报考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关于外省录取原则。

1.所有省外考生不设单科最低分要求。

2.除该省份规定要求之外,按上(一)条款执行。

3.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4.上海市进档考生按专业优先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同上(一)条款,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四)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滁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八、2018年招生数

我校在安徽、吉林、辽宁、河北、山西、河南、江苏、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新疆等省份有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相关省级招生部门或我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九、外语语种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十、考生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1

学校微信公众号:cnchzu

学校QQ公众号:czxy1950

招生咨询QQ号:1270024362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1270024362@qq.com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czxyzsb

http://t.qq.com/czxy3518833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

邮政编码:239012

十二、其他须知

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十三、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