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专业特色,北京大学医学部2012年继续根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在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机构
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讨论决定自主选拔录取的重大事宜。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部务会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下,行使自主性选拔录取工作的决策权。医学部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
医学部招生办公室是医学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自主选拔录取的具体工作。
二、推荐标准
对医学类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理科)。
三、报名方法
1、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www.ccuut.edu.cn),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填报申请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加盖中学校级公章连同其他材料(高中阶段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述等)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分为两类:A类不指定专业,申请表报考信息中不需填报专业,B类仅限“护理学”专业,申请表报考信息中需将护理学专业填报为第一志愿, A类或B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选择。
四、选拔程序
1、初选: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2、笔试:笔试科目: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每科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决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综合能力。
4、确认资格:医学部将参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人选。自主选拔录取名单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公示。
五、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分为两类:A类考生不指定专业,B类考生仅限护理学专业。
2、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写第一顺序,B类考生须同时将第一志愿专业填写为护理学,A类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3、A类考生可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当地录取线下20分内提档录取(不重复计算其他加分,须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高考实际分数(不含加分)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于高考成绩达到医学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加10分的优惠。
4、B类考生需与医学部签订协议(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毕业时如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只限推荐护理学专业),可在医学部录取线下50分内提档录取(不重复计算其他加分,须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5、高考出分后考生务必于2012年6月3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将《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报考确认单》填好寄回医学部招生办公室,不按医学部要求填报志愿或未寄确认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8日22:00,材料寄送截止2011年1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所有考生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2、初审通知:2012年12月30日登陆“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请于2012年1月8日之前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缴费。
3、笔试通知: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2年1月中旬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
5、成绩查询:请于考试后3周左右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6、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医学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
2、各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所有推荐材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规定处理。
3、本细则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