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22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 | 本科 | 四年 | 普通类 | 17人 |
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 | 本科 | 四年 | 普通类 | 23人 |
汽车服务工程 | 本科 | 四年 | 普通类 | 10人 |
备注: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1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2年三校生考试招生各专业。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1.文化考试:
7月5日-10日 考生上网下载打印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
7月11日(星期一)9:00-11:30 语文,14:00-15:40数学;
7月12日(星期二)9:00-10:40 外语。
三科文化课,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日期:7月17日(星期日)8:30-16:00
技能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专业技能测试:
乐理理论基础知识(笔试) (上午9:00-10:30)
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项目 (上午笔试结束后开始)
考生须于7月13日-14日(9:00-15:00)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天
华学院官网(http://www.sthu.edu.cn)选择技能测试项目 (声乐、 器乐、舞蹈、三选一)
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专业技能测试:
静物色彩写生 (上午 9:00-12:00)
美术素养考试(笔试) (下午13:30-15:00)
汽车服务工程技能测试:
计算机导论 (笔试) (上午 9:00-10:30)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上机考) (下午13:00-15:00)
备注:7月15日-16日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官网(http://www.sthu.edu.cn)下载打印统一技能测试准考证,其他考试要求详见考试大纲和考生须知。
十二、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2.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三校生”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
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其加分分值计入录取总分。
3.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 competition)”中获奖且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文化考核。
4.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教委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资格线,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5.录取时,第一专业志愿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我校只在参加过本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29500元/学年;
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29500元/学年;
汽车服务工程 29500元/学年;
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4800元/学年,收费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21-3996676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thu.cn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十七、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