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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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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名单公示

时间: 2023-05-3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604 收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审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以下考生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围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31日至6月5日,并公布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计划。如对公示考生的资格有异议,请于6月5日前实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或监察办公室反映,招生办公室:027-67883687;招生监察办公室:027-67884345。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1.入围考生填报专业仅限我校在各省公布的专业。


2.凡入围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相关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参考考生的专业意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必须服从专业安排。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围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4.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意见有变化,则按新的审核意见执行。


5.若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新的政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招生计划

生源省市

招生计划

生源省市

招生计划

河北

9

湖南

5

山西

1

广东

1

内蒙古

2

广西

1

辽宁

1

海南

1

吉林

1

重庆

2

黑龙江

1

四川

6

江苏

5

贵州

2

浙江

5

云南

2

安徽

5

陕西

3

福建

3

甘肃

2

江西

3

青海

1

山东

11

宁夏

1

河南

11

新疆

2

湖北

11

 

 

 

网站公示初审入围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