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03号(东区);合肥市史河路45号(西区);合肥市新站区前江路(少荃湖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中的要求及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按照“专业清”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之间不设极差。
3.2014年我校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药物制剂列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对安徽省录取的新生,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专业且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20分的考生,给予减免1年学费奖励;高考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10分及以上的考生,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4.对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5.对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同等看待。
6.注意事项:
(1)鉴于我校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无其它语种的师资和教学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2)在身体健康要求上,严格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药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有身体残疾、传染性疾病者不宜报考我校医药类各专业,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身高因素,以免影响今后就业。
(3)涉外方向的护理学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六、颁发证书:安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169029(兼传真)
邮编:230001
网址: www.ahtcm.edu.cn
九、其他须知:
1.录取结果:由所在招生的省(市)招办统一公布,学校也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2.本校在校外无分校和二级学院。
3.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加透明度,学校设立了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的部门。申诉电话:0551-6516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