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19-85132710

官方网址:http://www.czjdu.com http://zb.czjdu.co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 2010-04-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196 收藏

  一、学院简介

  院校国标代码:13105 院校江苏代码:1611

  院校浙江代码:3213、河南代码:9720、湖北代码:9268、内蒙代码:F27

  院校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办学层次:大专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学习年限:3年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于长三角腹地——江苏常州,悠久的历史积淀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学院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活的时代气息。

  学院位于常州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与著名文化旅游景点中华恐龙园毗邻。新老校区占地46万平方米(690亩),总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7.32万册。拥有先进的校园网络设施及视听系统,建有现代教育中心及44个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27万元,拥有计算机1600余台,较好地满足了教学、实验和实训的需要。

  学院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管理系、应用外语系、媒体与艺术设计系5个系,开设工、管、经、文、艺类10个专业群31个专业方向,其中院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及双师型资质的教师占70%以上,为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严格管理与开放办学相结合。通过准军事化模式,对学生的成长实施全过程指导服务;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各项技能和人文素养,为其长远的人生规划和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拓展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就业服务,在保证高就业率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目前,已与100余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习、就业空间。我院08届毕业生实现了97.17%的就业率;在全球金融危机的不利因素影响下,我们仍然实现了09届毕业生97.61%的高就业率。

  “让每一位学生成才、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是建东的承诺和追求,建校以来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一庄严承诺,赢得了广大学生及家长的赞许,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二、招生条件

  1、参加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符合普通类或艺术类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

  2、无外语语种要求。

  3、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录取规则

  1、根据《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等级要求:专科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为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3、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关控制线。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⑴、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31个专业,外省市计划招生18个专业。具体分省分专业招收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⑵、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3)、对贫困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

  6、外省市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四、学费标准

  1、学费:13000元/学年。

  2、住宿费:12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建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六、其它须知:

  1、保险:学院为学生代办学生团体人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2、户口迁移: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邮编:213022

  招办电话:0519-85132710 85132767 85195928 85132767(传真)

  网 址:www.czjdu.com 电子邮箱:zjc@czj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