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西京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6-30 11:14
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院校性质:陕西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简介:
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古都西安,在南郊大学城内,占地13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西京园亭榭楼台,别有情趣;曲径游廊小桥流水,名言石刻星布碧丛,被广大学生和家长誉为“读书的好地方”。现设有基础部、工程技术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系、管理科学系、人文科学系、艺术学院、汽车学院、文理学院等9个系(部、院)和工程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艺术研究所及各专业教研室等28个教科研机构。开设22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和30多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其中内蒙古普通文、理科在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4、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先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院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6、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院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陕西省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均按1︰1.2执行。
8、我院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9、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高职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费:本科:理工类:10000元/年,文史类:8500元/年,外语类:10000元/年, 艺术类:12000元/年;
高职:理工类:6600元/年,文史类:6600元/年,外语类:6600元/年,
艺术类:10800元/年。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帮助贫困生勤工助学。
校址: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
传真:029—85628188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xijingzhao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