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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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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57-2875361,0557-2871081,0557-3685022

官方网址:http://www.ahszu.edu.cn/ http://www.ahszu.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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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3-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133 收藏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地址: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

专 业 名 称

学制

面向

普通

高中

面向

中职

退役

士兵

革命

老区

专项

计划

学费

(元/年)

备注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60



3500

与安徽工程技术学校联合培养,办学地点在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80



3500

电子商务

3年


60



3200

广告艺术设计

3年


60



3200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40



320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中职毕业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按专业采取线下合卷笔试方式进行测试,各专业测试内容、具体方式、要求、大纲等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www.ahszu.edu.cn/zs/)。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2024年3月10日

上午9:00—11:30

省统考: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职业技能考试

2024年4月10日

下午3:00—4:30

校考: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考场信息见准考证。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费用:校考测试费1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

2.缴费时间:3月27日—3月30日16:00

3.缴费方式:登录“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校考测试费,其它时间不接受考生缴费。未缴纳校考测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校考测试费。

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的登录方式:点击我校招生网首页“网上报名”“分类招生”(http://211.86.128.198/flks),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密码为“111111”),即可登录“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简称“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登录系统的方式相同。初始登录密码可更改,更改后请妥善保管。

4.文化素质准考证的领取: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5.校考准考证的领取:4月8日—4月9日,考生登录“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校考测试成绩

4月12日发布校考测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我校“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4月13日16:00前在“考试管理系统”的“成绩复核申报”页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核查。成绩复核仅限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人,成绩一致的则不予反馈。

(五)录取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作为排序的依据。我校将综合招生计划数、考生数、校考测试成绩等因素,分别划定各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依据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我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作退档处理。

2.递补预录取规则: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各专业预录取情况,按最多不超过总计划20%的比例确定递补预录取名单,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3.报考我校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优先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个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在职在岗单位证明)以及享受免试入学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扫描为JPG图片格式电子文档(或PDF文件格式),打包后命名为“免试入学+考生姓名+2024分类招生报名材料”发送至sxgcjszjc@126.com邮箱中(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12:00),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7-3652277)。我校审核结束后予以公示。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4年4月16日前,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2024年4月23-25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预录取确认: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8-29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递补录取确认。(注意: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已被我校或其它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教学培养地点在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宿州市浍水西路598号)。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十、其他须知

(一)宿州学院招生网(http://www.ahszu.edu.cn/zs/)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7-2871685,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宿州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zs/

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网址:https://gcjsxy.ahszu.edu.cn/

咨询电话:0557-3652277(宿州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0557-2875361(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子邮箱:sxgcjsz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