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洛阳理工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9-65928855,0379-65928856,0379-65928857,0379-65928858,0379-65928777

官方网址:https://www.lit.edu.cn/ http://zs.lit.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2015洛阳理工学院与洛阳铁路联办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790 收藏

2015年招生章程

(办学地点: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洛阳理工学院,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办学点专业为专科层次,仅限河南省内招生,院校国标代码:11070。办学地点:洛阳市伊滨区职教园区吉庆路东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有由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处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设有由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已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中,优先安排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河南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 我院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舞弊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和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供电方向),学费:3600元/生·学年,住宿收费标准:7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咨询、联系方式: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信箱:zsb@lit.edu.cn

咨询电话:0379-626126796592887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