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洛阳理工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9-65928855,0379-65928856,0379-65928857,0379-65928858,0379-65928777

官方网址:https://www.lit.edu.cn/ http://zs.lit.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2016年洛阳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6-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29 收藏

2016年洛阳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洛阳理工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1070;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置12个学院、3个基础教学部和机器人学院、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天瑞干部管理学院等专门教育学院。学校有44个本科专业,有“材料学”、“岩土工程”2个省级重点学科;“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材机械基础教学实验教学中心”、“水泥生产模拟实验教学中心”、“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物联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等5个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自动化”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项目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处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设有由纪委、监察处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八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我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在各省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

一、     美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美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个人志愿安排确定具体专业方向。

二、音乐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三、编导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以上录取规则适用于2016年我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其中专科层次仅在河南省招生。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洛阳理工学院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洛阳理工学院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上课(办学地点: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

第十六条 我校与“惠普-洛阳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合作办学,合作项目为本科层次,招收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合作项目办学为“2+1+1”模式:学生前两年在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年在学校学习惠普的专业限选课程。大三结束后由惠普对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取进入惠普洛阳基地的学生名单。第四年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进入惠普洛阳基地进行专业实训、项目实训和企业实习。对于未进入惠普洛阳基地学习的学生,学校提供获得对等学分的备选课程。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5700元/生·学年,专科5600元/生·学年;普通类:本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3400元/生·学年,理工类3700元/生·学年;专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3300元/生·学年,理工类36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土木工程专业13000元/生·学年;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2000元/生·学年;软件类:8000元/生·学年;住宿收费标准:600-1000元/生·学年。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本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专科生毕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073(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信箱:zsb@l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