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对口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学校对口升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升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升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地点: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对口升学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对口升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
见附表,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1.对口升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根据批复的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基于我校办学条件及人才社会需求,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对口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我省对口升学招生相关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同专业类别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按照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顺序;教育类专业按照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顺序。
2.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收费标准。其中,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中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大数据与会计学费为40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中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学费为46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6人间700元/生·年,4人间8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奖助措施
奖(助)学金设置:我校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接招收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此外,我校还积极打造特色资助品牌项目“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学生中奋发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起到表率作用的优秀学生。
资助范围及对象: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4400元/生·年)。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学校资助项目及标准:
1.国家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4.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是我校设立的最高学生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最高金额为20000元/生·年;
6.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士兵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16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16000元/生·年。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249号(15路、25路、27路公交车可直达)。
咨询电话:0393-4677777
传真:0393-4677222
招生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电话:0393-4676359
邮编:457000
学校网址:https://www.pyv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pyvtc.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