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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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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5-83271319,025-83271422

官方网址:http://www.cpu.edu.cn/ http://zb.c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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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时间: 2016-01-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19 收藏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 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拓展素质教育,选拔艺术人才,繁荣校园文化,经教育部批准,中国药科大学2016年继续开 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 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

  具备2016年高考报名资格,具有艺术特长且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可选择以下一类申请报考:

类别 项目 录取政策 招生计划 报名条件
声乐 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录取政策一 1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艺术(业余)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水平;
录取政策二 6 2. 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文艺调演比赛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省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
舞蹈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录取政策一 1 男生身高在168cm以上,女生身高在158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艺术(业余)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水平;
录取政策二 4 2.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文艺调演比赛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省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
西洋乐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 大管、小号、圆号、长号、钢琴、打击乐器 录取政策一 1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艺术(业余)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水平; 2.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文艺调演比赛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省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
录取政策二 8
民乐 二胡、古筝、竹笛、笙、唢呐、扬琴、中阮、琵琶 录取政策一 1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艺术(业余)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水平; 2.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文艺调演比赛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省级及以上文艺调演比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
录取政策二 3
书画 软笔书法、中国画 录取政策二 2 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软笔书法、中国画相关竞赛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省级及以上软笔书法、中国画相关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录程序

  (一)考生须在2016年2月24日前登录中国药科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系统(http://zb.cpu.edu.cn/enroll.do),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照提示完成在线报名,系统要求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将在测试报到时审查,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6年3月11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6年3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测试内容:

  (1)声乐:自选曲目表演(1-2首)、简谱视唱及乐理知识;

  (2)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测试(a.软开度测试,b.技巧组合测试);

  (3)西洋乐、民乐:演奏(准备两首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最高水平的曲目或片断,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个人演奏及音乐表现能力,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不带伴奏)、视奏(抽签视奏,管弦、键盘五线谱,民乐简谱);

  (4)书画:根据考生报考项目,自带书画工具,现场测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按照艺术团建设需要、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和等级,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数的2倍,入选考生等级分为优秀、合格。

  (五)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及等级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

  (六)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入选名单及等级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高考成绩公布后,请入选考生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回执》,并按要求将回执回复至招生办公室。

  三、录取政策

  (一)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范围内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

  录取政策一:对于等级为优秀,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优秀等级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数的15%;

  录取政策二:对于等级为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本科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

  (二)江苏省入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另行公布。

  (三)入选考生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四、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达到合格水平。

  五、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训练和比赛活动。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61855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网址:zb.cp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