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71-5279864

官方网址:http://www.imvcc.com http://www.nmgsmxyzs.co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 2022-03-0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684 收藏

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2﹞2号)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学院分类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和“阳光工程”各项要求,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条件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2年正式报名的考生。

三、网上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本次填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8日。

根据第一次网报志愿情况,学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届时将在学院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考方式

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单独考试招生规定和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则报考无效。

(三)缴费

考生于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3日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imvcc.cn)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如遇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成功缴费,请致电:0471-5275666)。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于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6日,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imvcc.cn),自行打印准考证(如遇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成功打印准考证,请致电:0471-5275666)。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1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因疫情原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采取线上考试形式,具体考试要求及流程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内容为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1.文、理科

试题内容由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组成,总分值3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200分(语文、数学、英语共200分,文、理科分类命题考核,文科:语文、数学(文科)、英语;理科:语文、数学(理科)、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分值100分。

2.中职毕业生各相关科类

试题内容由各相关科类专业综合文化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组成,总分值300分,其中专业综合文化知识分值200分(按照报考科类分类命题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五、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三)考生成绩及学院拟录取名单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我院于2022年4月1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录取通知书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四)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五)考生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假、隐瞒或伪造、涂改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考生若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学籍。

八、组织保障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本方案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大学城

联系电话:0471—52756665279966、5279864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imvcc.cn

 

纪检监督电话:0471-527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