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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招生录取办法和原则是什么?

时间: 2014-06-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16 收藏

(1)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实行网上录取。网上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依据分数和志愿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3)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确保招生计划落到实处,在七、八月份学校实施录取工作期间,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我校将电话联系上线考生后确定是否录取。请报考我校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联系我校。对无法取得考生明确表示就读意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校作退档处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