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关于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的通知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的通知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教育在培养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主要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跨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缓解预防医学人才紧缺现状,结合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学校2020年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根据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办法》(山医大教【2020】20号)文件要求,现将招生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信息与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色、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等实际情况,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信息与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生) |
招生人数(人) |
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
2年 |
5400 |
10 |
医学实验技术(101002) |
2年 |
5400 |
10 |
眼视光学(101004) |
2年 |
5400 |
10 |
康复治疗学(101005) |
2年 |
5400 |
10 |
合计 |
40 |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2.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不含自考、成教、网络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近三年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不含自考、成教、网络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3.考生第一学士学位专业门类须为医学,且同专业不得报名。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大于等于425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大于等于390分及以上。
5.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实行免试方式录取。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26日18:00。
2.下载填报《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根据报名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审核与考核
1.资格审核
在8月30日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电话通知审核合格考生。在报名阶段发现考生存在申请材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考核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核拟采用腾讯会议系统以线上方式进行,请考生提前下载相关软件并熟悉使用。
(2)根据招生专业学科门类,学校成立相应面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至少5人以上。
(3)考核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考生5分钟自我介绍(可以制作PPT),专家对学生的学习基础、专业学习潜力等进行提问,由专家组成员进行打分,形成考核总分。
(4)考核时间:2020年9月1日上午9: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考生,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逐一录取,若成绩相同时,按照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成绩排序(未通过六级则按照四级成绩)。拟录取结果在学校网页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录取考生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与毕业
1.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为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再享受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政策。本专业教学管理工作由专业所属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4.学生毕业时,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内芯将加注“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信息。
5.在修业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毕业时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出具学习证明材料。
七、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生5400元,按学年收取。在校期间,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其他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通知相冲突,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项工作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邮编:032200
电话:(0358)2100773
传真:(0358)2100777
邮箱:mufyzsb@126.com
网址:http://211.82.24.46/bkszs/
附件:《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