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硬件设施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拥有江苏高校第一个新闻学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三个学术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等两个专业型硕士点。学院现有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江苏省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基地、江苏省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媒介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大众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舆情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民国新闻史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和科研水平高,新闻学为国家首批特色专业,新闻与传播类为江苏省重点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艺术学和文学为基础,广播、电视、电影为基本媒介平台,着眼于媒介技术与艺术发展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前沿,培养从事广播、电视、电影和新媒体音视频艺术的内容生产、评论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毕业生活跃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东方卫视、灿星文化、远景影视等全国各大媒体和影视制作机构。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包括节目编导、影视导演、摄影与制作三个培养方向。该专业强调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的有机结合,突出对学生综合艺术素养、熟练专业技能、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出色团队精神的培养,主要为各电视台、影视公司、网络公司、广告公司等相关媒体输送电视节目、影视剧、网络节目与网络剧、广告片的编导、摄影与制作、主持、策划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也为企事业单位输送宣传推广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省、安徽省、四川省、浙江省招收本科生45名,学制4年。
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广播电视编导 | 江苏省 | 36 |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
安徽省 | 3 | ||
四川省 | 文2理1 | ||
浙江省 | 3 |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工作。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分(统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统考)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七)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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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525、858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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