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18-01-0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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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做好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保送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具备教育部2018年规定的保送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正式推荐后可报考我校。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保送生报名”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 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除身份证复印件外,以上材料均需所在中学盖章,证书和证件在测试时必须出示原件。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8年2月28日(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四、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3月8日前公布于学校本科招生网站。 五、测试要求 测试时间暂定2018年3月中下旬,具体测试安排将提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查阅。 六、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1、我校根据测试成绩和专家组考核意见以及教育部公示的资格名单确定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并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 2、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专业确定原则如下: 1、竞赛获奖类考生: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外国语中学考生:满足考生英语或日语专业志愿。 3、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18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 4、浙江、上海考生在填报专业(类)时,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因考生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而导致未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 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一、招生对象 凡具备教育部2018年规定的保送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正式推荐后可报考我校。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保送生报名”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 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保送生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除身份证复印件外,以上材料均需所在中学盖章,证书和证件在测试时必须出示原件。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8年2月28日(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四、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3月8日前公布于学校本科招生网站。 五、测试要求 测试时间暂定2018年3月中下旬,具体测试安排将提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查阅。 六、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1、我校根据测试成绩和专家组考核意见以及教育部公示的资格名单确定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并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 2、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专业确定原则如下: 1、竞赛获奖类考生: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外国语中学考生:满足考生英语或日语专业志愿。 3、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18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 4、浙江、上海考生在填报专业(类)时,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因考生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而导致未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 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