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南京农业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400-112-0200,025-84399789,025-84396458

官方网址:http://www.njau.edu.cn/ http://zsxx.nja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签订协议的通知

时间: 2021-03-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94 收藏
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名单已经发布,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将与各位考生签订录取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详见招生简章),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规则和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执行。 2、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21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 3、我校近期将与测试合格考生取得联系,发送协议,请相关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4、协议经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请将协议原件于2021年3月31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5、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录取。 6、公示期内若出现任何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签订的拟录取协议无效。 联系电话:025-84399789 招办邮箱:zsb@njau.edu.cn 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