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考院〔2022〕12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推进考试招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考试招生管理水平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是本校学生参加考试和升学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都有责任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任务,对需要作为考点的,以及需要抽调教师参加命题、监考、评卷等工作的,有关学校要合理调整教学安排,全力配合,不得推诿。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
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招委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将高考组考防疫列入本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认真总结近年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经验,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防疫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在保证考试安全和公平的前提下,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根据当地标准化考点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考场。要强化考前人员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制定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管理方案并及早发布。要指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按要求做好考前14天本地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要开展考前健康筛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共同制定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健康筛查方案和组考处置预案,明确健康筛查对象、项目和时效,以及健康筛查异常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组考方案。要制定考生进入考点的健康筛查结果快速核验方案,避免考点出现人员聚集。原则上安排接种过疫苗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考生所在学校要统一组织考生有序应考;考点学校负责本考点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按要求配备一名由卫健部门派驻的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加强考生与考务工作人员防疫知识和操作培训,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全面规范消毒、保持人员间距、有序错峰离场等各项措施,坚决守住不因组织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要加强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充分做足疫情发生变化甚至发生严重疫情情况下的组考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3.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豫招委〔2021〕3号)要求,落实各有关单位责任,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值班制度,教育、宣传、网信、卫健、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考试期间联合办公,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4.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高考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保密要求,严格执行各环节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升级技术措施,提升综合平台智能化水平,确保运行规范有效。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把考场入口关,切实有效地严防替考;全省考场继续配备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继续实行考区“统一文具”,继续实行并强化“无声入场”检查,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强化考点手机集中存放管理,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加强考试期间无线电作弊信号联网侦测、阻断干扰。加强考务人员选聘培训、管理与监督,每个考场配备3名监考员,每4个考场配备1名视频监考员,监考员考前随机分派考场,考中拍照定位;精准实施考务操作,避免发生组考失误。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涉考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评卷工作制度,加强评卷人员管理,严肃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规范。
5.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成立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加强对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的监测、研判、预警,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6.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作为重要内容,让学生全面理解诚信做人的重要性和考试违规带来的严重后果。继续实行对违背志愿约定考生填报志愿数量进行适度限制的措施。
7.完善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激励机制。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参与命题、考务、评卷等工作的激励机制,将教师从事考试相关工作的成果与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挂钩,继续将监考和评卷骨干教师等培训纳入教师省培计划项目,调动优秀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各级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妥善解决参与报名、体检、命题、试卷监印、安全保密、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8.加强计划协调与管理。主动做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承接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大省生源充足的优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高校扩大在豫招生特别是本科招生提供更多优质生源。各校要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9.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部署,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优化招录程序,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往年放弃入学的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10.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衔接,做好政策宣传,组织中学在高一新生入学、各学期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提醒高考所需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家长熟知高考报名政策,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引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育部关于治理“高考移民”的有关要求,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11.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坚持改革方向,增强高考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考综合改革促进教育综合改革。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教、考、招各个方面,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中学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积极作为,认真贯彻国家改革要求,深入学习、研究、借鉴改革省份的经验与做法,扎实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快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建设,为积极稳妥做好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高考命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加强对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各地各校要深入研究考试内容改革方向,配合做好考试内容改革的宣传工作,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
12.积极配合实施强基计划。各地要配合试点高校开展政策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的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着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探究的浓厚兴趣等,引导和鼓励真正对基础研究感兴趣、有培养潜质的学生踊跃报考。规范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充分体现学生思想品德、专业兴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等方面情况,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学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积极服务国家需要。
13.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各地各校要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保持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要加强分类考试规范管理,加大对高职院校组织考试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
14.推进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艺术、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广大考生和高校的需求。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对录取和教学工作带来的变化,慎重确定本校排序分数计算办法并及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宣传解读工作,精心做好考生咨询服务。
四、进一步强化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15.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中学和高校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16.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各地各校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鼓励采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防志愿被篡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考生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7.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严格规范大类招生行为,对于培养方案不合理、不到位或招生和培养方案不一致的,不得开展大类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规定,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严禁擅自组织学生入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要加强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解读招考政策;要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8.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审核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及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9.精心做好考生服务。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为考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考试招生全流程服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考试期间,加强对治安、交通、食宿、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我省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向考生提供丰富的信息服务。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0.加强志愿填报指导。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政策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各校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引导学生审慎、科学、诚信填报。要积极采取研发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21.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控,加强对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主体的管理,严禁以各种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高校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