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江苏警官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余人。学院本部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另有安德门、龙潭两个校区。校园占地1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建有痕迹检验、法化学、刑事侦查等8个综合性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建有射击馆、警体馆、泅渡馆、技战术训练模拟街区、标准运动场等训练场馆。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3万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开发建设公安特色数据库8个,在江苏公安网建立了数字图书馆,建成了设施先进的数字化校园。设立了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警察文化研究中心、民国警察史文献中心等研究机构,着力加强公安学研究。建有全国第一个指纹主题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在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挂牌建立了60个实习、教研基地。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3个科研基地、29个科研工作站,并在苏州市设立创意警务研究室,与南京市公安局合作建立警务信息化应用研发实训中心,每年与公安机关合作开展近20个警务研究项目,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重要成果,科研服务公安实战成效明显。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现设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法律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等7个教学系(部),设置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1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方向),开设5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多年来,共为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保卫部门培养输送了3.9万名毕业生。目前,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0%以上,其中,80%以上成为全省公安机关各个警种和基层所队的领导或业务骨干,学院已成为“江苏公安专门人才的摇篮”和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警务理论与实战研究主力军。近年来,各专业毕业生当年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目前有专任教师395人,其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69人,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14人,有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8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23人,有47位教师获得刑事技术鉴定资格。先后聘请了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80余名高、中级培训兼职教官。通过“公安局长大讲坛”等平台,经常邀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专家来校讲学。
学院坚持服务公安事业的办学宗旨,围绕培养忠诚、勇敢、智慧、奉献、廉洁的人民警察根本任务,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坚持教学、科研与公安司法实践相结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教育特色,努力培养公安机关用人单位满意人才,形成了“政治坚定、学习勤奋、作风踏实、警纪严明”校风和“无私奉献”校训。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奥运火炬传递、上海世博会、深圳世界大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都以优异表现受到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当前,学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动融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潮流,主动融入公安工作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警务实战研究三者协调发展,着力抓好内涵建设、硬件建设、队伍建设三大建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建设警察职业教育特色鲜明的优秀教学型本科院校、优秀省级在职民警培训基地和优秀警务理论与实战研究中心,更好地发挥江苏公安机关人才库、思想库和实验场的作用,勇当全国公安教育训练排头兵,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服务“两个率先”作出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
江苏警官学院201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1500人。其中:公安类专业1250人,面向江苏省招生;非公安类专业250人,面向全国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适应学校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审查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体形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动作协调。
2、视力: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
3、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下肢严重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步态异常、“X”型腿或“O”型腿、扁平足、纹身、嗅觉迟钝以及较大面积或影响警容、视觉明显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无各种残疾、畸形。
4、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5、无传染病,肝功正常。
6、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报考我院侦查学(反恐怖犯罪)专业的学生,其身体要求高于其他公安类专业。其中:身高,男生不低于 1.75米,女生不低于1.65米;反应灵敏,动作协调。
(三)面试条件
1、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五官和形体、仪表仪容和仪态、语言表达和思维反应。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和身体无明显缺陷,动作协调,步态无异常,语言表达顺畅,思维反应正常,无口吃、口齿不清或答非所问、词不达意现象。
2、体能测试。体测项目包括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合格标准为:男生1000米跑4分05秒以内(含4′05″),立定跳远2.2米以上(含2.2米);女生800米跑4分以内(含4′00″),立定跳远1.5米以上(含1.5米)。
四、面试与政审
1、我院公安类专业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考生持考试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参加面试。
3、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和未参加面试者,均不予录取。
4、考生的政审工作,按公安部有关规定,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实施。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也相同时,按文、理科分别参考语文、数学成绩以及选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各专业不另设专业分数线。
4、公安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限江苏省籍考生。非公安类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5、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部分专业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有特定要求。
6、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报考我院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7、公安类专业须经面试、身体复检和体能测试以及政审合格方能录取。
8、公安类专业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
六、收费标准
学费:公安类专业5400元/年,非公安类专业46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七、学制和资助政策
学制四年,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毕业生就业
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
九、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 025-52888910
地址(本部): 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邮政编码: 210031
电子信箱: zsb@jspi.cn
学院网址: http://www.jsp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