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校地址:武汉市武昌雄楚大街918号
邮编:430074
类型:公办
层次:普通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院校代码(国标码):10956
学校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创办于1984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长江职业学院。学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目前,在校生1万余人。
录取规则:
1、基本要求: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满足各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
2、录取规定:无单科成绩要求;不设男女比例;不设志愿分数级差;考生成绩以投档分数为标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三好学生和学生干部优先录取;不拒收补填志愿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对优秀新生奖励措施:对新生的奖励政策:获地区以上级别(含地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获教育系统举办的省级以上级别(含省级)学科竞赛或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不同层次奖励数额不等的奖金。
奖学金及助学办法:1、每学年度对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和政治品德突出者给予奖励;2、对学科竞赛或知识竞赛获一、二、三名获奖学生给予奖励;3、贫困生可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
电话:027-87170202、87170303、8717010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