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答考生问
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学生毕业时的颁证情况是怎样的?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由中山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集团合作,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性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在招生、录取、就业、学生户口迁移等方面具有与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同等的法律地位。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均为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2. 学院的教学条件如何?教学质量有何保证?
●管理战略:学院领导班子、中层管理干部分别由中山大学、广东珠江投资集团派出,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与管理工作。传承和发扬中山大学“重视基础、重视质量、重视人才培养科学规律”的教学传统,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充分发挥中山大学专家、学者治校办学的作用,设立院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等机构,指导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专业骨干的培养、教学质量的监控。
●师资队伍:学院面向全国招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丰富职场、海外留学经验的中青年教师,建立起一支以中山大学教授、副教授为骨干,各学科教师梯队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
●公共选修课:各学系广泛邀请国内外一流或所在领域知名专家、学者面向全院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内容涉及社会、文化、技术、经济等领域,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促进学生的素质全面发展。
●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各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是经过教育专家、业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学生共同形成的——“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强能力、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识课、公共课和专业课以不同的角度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环境设备:良好的教学环境及完备的教学设施,均能满足学生的正常教学需求。
3. 学院能否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
目前,我院各学系积极与国外多所知名大学展开国际合作,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参加赴英、美、法、瑞士等国的国际交流学习项目。详情可登陆http://zsb.nfsysu.cn查询。
根据研究生报考政策相关规定,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我院学生均可以报考全国任何大学的研究生。我院至今已有优秀学子考取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英国斯泰福厦大学、美国西雅图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继续深造。
4. 学院在指导学生就业方面有何特色?
● 邀请知名国际企业高管、资深专业人士、投资方、优秀校友面向全院开设有关实习、就业的各种课程,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职业心理调适、简历、面试技巧等多方面的基础培训,及行业介绍等行业内部培训。
● 广开思路,主动出击,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麦当劳亚太、中东、非洲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大地数字影院等大型企业,建立了学院实习就业网、远程视频面试室、信息发布群等,在招聘信息比较紧急的时候直接采用手机短信群发的形式向学生发布消息。
● 成立“创业群英汇”,邀请创业型企业老总担任评委老师,指点学生创业。
● 学院还安排低年级学生与毕业生“结对子”,让毕业生以大学的亲身经历给予低年级学生关于大学学习、生活以及就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每年的5月与12月,针对毕业生举办囊括数百家单位的校内大型招聘会。学院还出台了“促就业、帮落实”的活动,一对一的专门对毕业生开展有特色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落实就业单位。
5. 学院的住宿生活条件如何?
院内设有饭堂、中西餐厅、食街、超市、银行、眼镜店、邮局、书店、照相馆、通讯店、综合维修店、水果店、招待所等生活设施。为丰富学生的文体活动,建有学生活动中心、田径场、游泳池、室内体育馆、综合球场及网球场。建有标准的大学生宿舍公寓,公寓设计为4人间,室内设施包括空调(部分)、热水器、饮水机、电脑台、衣柜、床架、网络端口及独立卫生间等。
6. 报读时如何填写志愿会更有保障?
今年我院投放有招生计划的省(区、市)有:广东、广西、江西、海南、河南、湖南、福建、安徽、贵州,新增四川、山西、黑龙江。
根据生源情况,我院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广东省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对于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档、择优录取。
有意报读的考生,请参照我院近年的录取情况,结合自身高考成绩在全省的排位,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我院对应的批次填报志愿:广东二本B,福建二本,湖南三本A,山西二本C类,其他省(区、市)三本,并尽量填报靠前的院校志愿,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7. 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允许转专业和辅修其他专业?
根据学院成建制实施辅修、单人自选双专业的需要,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需求,依照程序在学院开设的各专业间选择申请辅修或修读双专业。
学生入校后,如需转专业,可在一年级下学期提出申请。(按教育部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8. 学院对于美术类、音乐类考生是如何录取的?
今年我院的公共艺术专业面向广东、广西、湖南招收美术类(统考)考生,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面向广东、江西、湖南招收音乐类(统考)考生。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9. 体育特长生是否可以报考?
我院在招生录取中,对符合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的加分予以认同。
我院建有棒垒球、健美操等多支运动代表队,欢迎各类体育特长生报考、咨询(体育教学中心020-61787358谢老师)。
10.
广东省:
科类 |
2012年录取分数 |
录取最低分与省划线分差 |
2012年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
文科 |
567 |
524 |
530 |
9 |
24 |
22 |
63034 |
理科 |
544 |
494 |
504 |
7 |
1 |
10 |
131535 |
科类 |
文化 |
术科 |
||
省划线 |
录取最低分 |
省划线 |
录取最低分 |
|
美术 |
328 |
456 |
210 |
210 |
音乐 |
307 |
313 |
210 |
211 |
省外生源省份录取分数因招生专业投放计划、报考热度等因素影响,具体可登陆http://zsb.nfsysu.cn 查询。
11. 学院在招生录取时收费吗?
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只在学生报到前或报到时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和方式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录取期间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对于打着学院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提高警惕。如有疑问可致电我院:020-61787326,61787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