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乐山师范学院地处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所在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乡——被誉为“森林在城市中,城市在山水中”的乐山市。学校始建于1978年,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乐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乐山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四川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0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等级。2012年纳入教育部“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由武汉大学对口支援建设。
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6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教、经、管、法、农、艺九大学科门类。建设有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50余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先后获批10余个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建有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22门省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8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4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2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1个省级“卓越计划”项目。
面向未来,学校将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秉持“专业化、职业化、个性化、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理念,以师范教育为本体、以应用型专业和艺体类专业为两翼,着力培养一流应用型本科人才,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属一流大学”、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多科性、应用型大学。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授予学位门类 |
拟招生计划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代码080901) |
两年 |
工学 |
50 |
电子信息工程 (专业代码080701) |
两年 |
工学 |
40 |
注: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2.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7月31日前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7月31日前未就业;
(四)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7月15日至7月20日18:00前登录乐山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lsnu.edu.cn/),点击“用户登录”,进行“学生注册” ,注册后登录后按提示逐项填写报名信息。
(二)上传材料
报名全部为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人签字的《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在同一张纸上)。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到系统,文件上传均要求jpg格式。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结果7月22日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面试考核
(二)考核时间:7月24日
(三)考核内容:面试由考生申请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进行组织,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其他:各专业具体面试安排于2020年7月23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公布。
六、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将于7月底之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传真至0833-2276302。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的《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承诺书》(附件3)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其中,《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承诺书》和《录取通知书》需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肄业证明。
八、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3-2276288,2276247(学校招生办);
黄老师,1822831326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李老师,13440127371(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lsn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邮编614000
乐山师范学院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