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 〔2020〕23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辽宁科技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报名材料 邮箱地址 |
联系人 及电话 |
|
050303 |
广告学 |
90 |
2年 |
4100 |
21372053@qq.com |
刘平平 18641403399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1 |
2年 |
3900 |
zhang1987@lnist.edu.cn |
张磊 13478305071 |
080404 |
冶金工程 |
91 |
2年 |
3900 |
915721991@qq.com |
刘研 13841479506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1 |
2年 |
4600 |
zsy8996@163.com |
赵双元 13050210912 |
080801 |
自动化 |
91 |
2年 |
4400 |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1 |
2年 |
4800 |
lengjing81@163.com |
王海波 13050292518 |
081201 |
测绘工程 |
90 |
2年 |
3900 |
270802115@qq.com |
牟洪洲 18641422558 |
081302 |
制药工程 |
61 |
2年 |
4200 |
86092904@qq.com |
楚冬海 13050290816 |
081501 |
采矿工程 |
61 |
2年 |
2500 |
393982633@qq.com |
渠爱巧 13081356145 |
120203K |
会计学 |
61 |
2年 |
4000 |
39891741@qq.com |
凌正魁 13941458207 |
二、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 报名方式与志愿设置
(一)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在网上进行,考生应在2020年8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表中),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辽宁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电子原件及本人签字确认的扫描件各1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
4.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以身份证号命名)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报备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志愿设置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四、 资格审核
我校教学部门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五、 考核
1.考核方式:网络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3.考核时间: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六、 录取与入学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七、 学制和毕业证发放
(一)凡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学制两年,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 特殊说明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43164073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lnis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